男友不願意在婚房加我名字,該不該分手?

寶玉帶林中掛


現在的新婚姻法就是為了保護男方的 結婚前自己獨立買的房子和車子 真離婚了 到法院女方什麼都得不到 而且嫁妝也要全款退回🔙這也就是為了防止有些不軌的女子騙婚、騙彩禮的!現今社會這種女人不在少數,一個男人在最無奈的年紀遇到了最美的女人,卻給不了她們想要的,有的家庭條件好沒有什麼所謂,家裡可以一手包辦。但是像家庭不好的的男人,什麼都要靠自己努力才能換來的,然後和你結婚在一起,你想一下如果你們是從苦日子中熬過來的,房產證上你不想寫名字可能都不行,因為這屬於你們共同的財產,男人也是有感情的,並不是完全是下半生思考的動物。換一種就是:他辛辛苦苦好多年,掙的錢剛好夠買套房而且和你才認識沒多久就要結婚,你想他會願意嗎?都說女人不容易,沒錯,是不容易,但是男人容易嗎?在外掙錢像是孫子一樣還不敢吭聲,做不好還怕被炒魷魚,心裡再多的苦回到家也會整理一下心情,不想影響到家裡,就算天塌下來也要咬牙堅持,再多的苦也要忍著,這為了什麼,還不是想把自己的家整的像個樣!可能有的女人會說:我父母養我二十多年容易嗎?是的,確實不容易!彩禮也是必須要有的再好的感情也要有一定的基礎的,但是不要攀比,在這個社會不缺有錢人!要懂得適可而止!說到底,能不能寫上你的名字還是要看你們女人自己的能力了,有的非要寫的,有的死活不同意!這都是自己的原因!個人認為,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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