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古代志怪故事二则——出轨的女鬼,食鞋鬼

新繁县令  

新繁县令的妻子死了,让女工做丧服。有个妇人,相貌极其美丽。县令很喜欢就留下了她。她很被宠爱。

故事:古代志怪故事二则——出轨的女鬼,食鞋鬼

几个月后,一天早晨,她脸色凄惨、悲伤、言语哽咽。县令感到奇怪就问她,她说:“我丈夫要来了。我将要远行,所以悲痛。”县令说:“我在这里,谁奈我何。只管吃饭,不必苦恼。”

过了几天,妇人请求离开。县令阻止不了,她留下一枚银酒杯作告别礼物,对县令说:“承蒙您很想念我,把这个当做纪念吧!”县命赠给她锦罗十疋。她离开后。县令总是想念她,拿着银杯不离手。每到公衙,就放在桌案上。

故事:古代志怪故事二则——出轨的女鬼,食鞋鬼

有个县尉已经停职回了家乡。他妻子的灵柩,还在新繁,所以远来移灵。投书拜见县令。县令待他非常热情。县尉看见银杯,几次偷偷地观看。县令问他原由。回答说:“这是我死去的妻子棺材中的东西。不知什么原因到了这里?”县令叹息良久,就详细地告诉了他前后的事情,还描述了妇人的音容笑貌及留杯赠罗的事。县尉生了一天气。

后来打开棺材,看见妇人怀抱锦罗躺着。县尉非常愤怒,堆些柴草烧掉了棺材。

【原文】新繁县令妻亡,命女工作凶服。中有妇人,婉丽殊绝,县命悦而留之,甚见宠爱。后数月,一旦惨悴,言辞顿咽。令怪而问之,曰:“本夫将至,身方远适,所以悲耳。”令曰:“我在此谁如我何?第自饮食,无苦也。”后数日求去,止之不可,留银酒杯一枚为别。谓令曰:“幸甚相思,以此为念。”命赠罗十疋。去后恒思之,持银杯不舍手,每至公衙,即放案上。县尉已罢职还乡里,其妻神柩尚在新繁,故远来移转。投刺谒命,令待甚厚。尉见银杯,数窃视之。令问其故,对云:“此是亡妻棺中物,不知何得至此?”令叹良久,因具言始末,兼论妇人形状音旨,及留杯赠罗之事。尉愤怒终日,后方开棺,见妇人抱罗而卧,尉怒甚,积薪焚之。(出《广异记》)



王无有  

楚丘主簿王无有新娶妻子,妻子漂亮却嫉妒。王无有病了,要去厕所,行走有些困难,想和侍女一起去,妻子不答应。

王无有到了厕所,在墙洞里,看见有人背坐着,肤色黑又很健壮。王无有以为是役夫,没有感到奇怪。过了一会儿,这个人回过头来,只见他深陷的睛睛,巨大的鼻子,虎口乌爪,对王无有说:“把你的鞋给我。”王无有吓了一大跳,没等回答,妖怪从洞穴中伸出手,直来拿他的鞋,嘴里嚼着,鞋里出现血,象吃肉的样子,就吃光了。

故事:古代志怪故事二则——出轨的女鬼,食鞋鬼

王无有非常惊恐,支撑着身体回去告诉了妻子,又责怪她说:“我有病到厕所仅仅让一个婢女送我,你就坚决阻拦。果真遇到妖怪,怎么办?”妇人还不信,就一同去看看。夫妻二人刚到到厕所,妖怪又出现了,夺过他剩下的那只鞋,也嚼着吃了。妻子吓坏了。赶紧搀扶王无有回屋。

另一天,王无有到后院,妖怪又出现了,它告诉王无有说:“我还给你鞋。”于是将鞋扔在王无有旁边,鞋并没有损坏。王无有请巫婆解释这件事,鬼又对巫婆说:“王主簿官禄做到头了,还有一百多天活头,不快回家,就死在这里。”王无有于是返回家乡,到预算的日子就死了。

【原文】楚丘主簿王无有,新娶,妻美而妒。无有疾,将如厕,而难独行,欲与侍婢俱,妻不可。无有至厕,于垣穴中,见人背坐,色黑且壮。无有以为役夫,不之怪也。顷之,此人回顾,深目巨鼻,虎口乌爪。谓无有曰:“盍与子鞋。”无有惊,未及应,怪自穴引手,直取其鞋,口咀之。鞋中血见,如食肉状,遂尽之。无有恐,先告其妻,且尤之曰:“仆有疾如厕,虽一婢相送,君适固拒。果遇妖怪,奈何?”妇犹不信,乃同观之。无有坐厕,怪又见,夺余一鞋。妻恐,扶无有还。他日,无有至后院,怪又见,语无有曰:“吾归汝鞋。”因投其旁,鞋并无伤。无有请巫解奏,鬼复谓巫:“王主簿禄尽,余百日寿。不速归,死于此。”无有遂归乡,如期而卒。(出《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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