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12时至26日12时,定州启动大气污染强化管控措施

3月24日12时至26日12时,定州启动大气污染强化管控措施


3月22日,《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大气污染强化管控措施的通知》发布: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3月24日至26日,我市受弱偏南风持续影响,扩散条件较差,可能出现中度污染过程。为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有效缓解污染过程,经市政府决定,我市3月24日12时至26日12时启动大气污染强化管控措施。

具体要求如下:

一、焦化行业结焦时间延长至60小时。


二、火电、垃圾发电行业在确保供电和处理生活垃圾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同时,要增加脱硫脱硝剂使用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可凝结颗粒物排放。强化物料堆场管理,减少粉尘排放。


三、汽车整车制造及配套企业要减少喷漆作业,降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


四、玻璃用品生产企业,要降低20%运行负荷,减少生产量; 同时,增加脱硫脱硝剂使用量,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防水卷材生产企业全部实施停产。


六、铸造企业,已通过整改验收的,要加大管控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完成升级改造的,全部停产整改,不得恢复生产。


七、塑料加工企业,使用原包料的,要加大管控力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使用再生料的企业,减少生产负荷50%以上(以生产线计)。未通过升级验收的不得生产。


八、包装印刷行业,使用油性油墨的全部实施停产;使用水性油墨的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九、钢网、犁刀生产加工企业,加大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产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砖瓦窑行业,未完成整改的不得恢复生产;完成整改企业要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最大程度降低污染物排放。


十一、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十二、适时增加机械化清扫、洒水、雾炮作业频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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