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發布!每人補貼9120元,洛陽企業符合條件就能申領

最新發布!每人補貼9120元,洛陽企業符合條件就能申領

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在抗擊疫情、應對經濟下行中的作用,幫助企業穩定就業崗位,3月21日,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洛陽市財政局發佈關於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穩崗補貼標準為洛陽市人均6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即9120元/人,以企業2019年12月底失業保險參保職工人數確定。當擬發放補貼資金總額超出可支付補貼資金總額時,人均補貼標準按照上述標準的適當比例發放,並停止後續批次申報工作。

市直各有關單位,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各失業保險參保企業: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辦〔2020〕11號)和《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實體經濟全面發展的意見》(洛政〔2020〕5號)等文件精神,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在抗擊疫情、應對經濟下行中的作用,幫助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現就做好2020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失業保險一般性穩崗補貼發放力度

(一)申報條件

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並足額繳費,存在歷史欠費的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在補繳欠費並簽訂補繳協議後可以申請補貼;中小微企業(參保人數100人以下的優先辦理)和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補貼裁員率統一放寬到不高於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

(二)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為上年度企業及其職工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國家和河南省認定的貧困縣(市)的企業一般性穩崗補貼標準提高到60%。

(三)辦理程序

實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初審,人社、財政部門審批,經辦機構撥付的模式,每月集中審批、撥付一次。

符合申請條件的單位可以通過登錄河南省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根據提示錄入數據,進行申報。

二、對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參保企業,延長給予應急穩崗補貼特殊幫扶政策一年

政策實施條件、資金用途、組織保障、審批程序等仍按《關於進一步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的通知》(洛人社〔2019〕64號)文件規定執行。考慮到疫情防控需要和形勢變化,對洛人社〔2019〕64號文件部分條款做出調整,調整後內容如下:

(一)實施條件

上年末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餘備付期限不低於24個月時可以實施特殊幫扶政策,政策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基金滾存結餘達不到規定條件時,停止本項政策執行。

(二)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認定

1. 基本條件

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河南省及洛陽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2019年以來,企業不存在環境汙染事件或生態環境責任事故、因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被生態環境部門處罰或處罰未履行到位、逾期未完成年度工業治理任務等情況);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並足額繳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5.5%,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未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存在歷史欠費的暫時性困難企業,如果一次性補繳失業保險5年欠費(含滯納金)並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簽訂補繳協議後即可申請享受應急穩崗補貼政策。

2. 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企業連續虧損在三年以內(含三年),盈虧以淨利潤指標為準;

(2)企業2019年度利潤比2018年度下降30%以上,以淨利潤指標為準;

(3)經市政府認定的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企業2018年以來受貿易摩擦影響進出口業務和訂單明顯下降,生產不足,經營困難,職工就業出現較大波動;

②受國內外經濟形勢或其它客觀因素影響,生產經營出現週期性困難或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

③涉及保民生任務出現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

(4)經市政府認定為受疫情嚴重影響的行業中的企業,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市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疫情防控指揮部表彰的在抗擊疫情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

②疫情期間因防護物資供應及保障民生供應而造成損失的企業;

③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困難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企業。

(三)補貼標準

按照人均洛陽市6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即9120元/人,當擬發放補貼資金總額超出可支付補貼資金總額時,選取上述標準的適當比例做為本批次人均補貼發放標準,並停止後續批次申報工作)和企業2019年12月底失業保險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四)資金用途

補貼資金可優先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補貼資金一次性支付,每戶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只能申領一次,且不能與一般性穩崗補貼同時享受。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應急穩崗補貼條件,但在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申領過2020年度一般性穩崗補貼的企業,在退還已申領的一般性穩崗補貼並附書面情況說明後,可以按規定申請應急穩崗補貼,但應急穩崗補貼審核未通過的企業,不得再次申請一般性穩崗補貼。

(五)組織保障

為確保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應急穩崗補貼政策的有效落實,經市政府批准,決定成立失業保險應急穩崗補貼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應急補貼領導小組,另行下文),負責確認本市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及享受應急穩崗補貼企業的審核。

市應急補貼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成員單位完成前期審定工作。

(六)審批程序

申請應急穩崗補貼,採取分批申報、集中審核、集體研究的原則和程序進行。

在洛陽市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保的企業,應填寫《失業保險應急穩崗補貼申領資格審核表》,同時通過河南省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進行應急穩崗補貼申報(無法進行網上申報的企業,需填寫《失業保險應急穩崗補貼申請表》,以下簡稱《補貼申請表》,見附件2),提出生產經營困難、受疫情嚴重影響和申請補貼理由,並提交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址:新區會展中心A區4樓423房間),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資格審核表》、《補貼申請表》(線下申報的企業)中涉及的失業保險繳費、裁員率和補貼標準等情況進行線上、線下先行審核。先行審核通過的企業,由市應急補貼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成員單位對《資格審核表》、《補貼申請表》中的其他內容集中審核或網上推送審核,審核通過的企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市應急補貼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報市應急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經報市政府審批後,由市財政局核撥補貼資金,補貼資金由經辦機構撥付至企業。單筆資金超過500萬元的企業,同時報河南省人社廳和財政廳備案。

在縣(市、區)參保的企業,由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照市級審核內容先行審核,並將先行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和《資格審核表》、《補貼申請表》(線下申報的企業)及其它相關資料報送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址:新區會展中心A區4樓423房間),由市應急補貼領導小組辦公室集中審核。

(七)申報材料

1. 失業保險應急穩崗補貼資格審核表;

2. 失業保險應急穩崗補貼申請表;

3. 向稅務部門申報的年度財務報表;

4. 其他生產經營困難或受疫情嚴重影響的相關資料;

5. 不裁員或少裁員承諾書。

(八)企業承諾

申請企業要做出在享受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應急穩崗補貼政策後6個月內不裁員或裁員率控制在5.5%(職工30人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控制在20%)以內的承諾,經核實未能履行承諾的,按照有關規定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

(九)申報時間

首批次申報時間:2020年4月10日前;其餘批次申報時間,視基金滾存結餘和補貼資金撥付情況另行通知。

三、下列企業不宜發放穩崗補貼

(一)申請穩崗補貼時失業保險參保人數比上年末人數減少超過50%的企業;

(二)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

(三)審核時被列入破產清算或註銷名單的“殭屍企業”;

(四)被列為全市“小”“散”“亂”“汙”企業的。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精準幫扶。要充分認識到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工作是落實黨中央穩就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將補貼資金優先向實體經濟、受疫情嚴重影響的企業、行業重點企業、貧困地區的企業傾斜。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主動作為,加強協調配合,全力推動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工作開展,加快政策落地見效。

(三)精簡證明材料。充分藉助信息手段,對企業的資格條件進行自動比對核實,努力實現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請、審核、公示、發放等業務的全程網上辦理,爭取做到“不見面”審批。(來源:大河財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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