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疫”谋财,吴兴区首例涉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当庭宣判!


在全国人民上下一心共抗疫情的关键时期,竟有一些不法份子无视法律,利用群众迫切需要口罩的心理,借机在网络上、微信上谎称有口罩售卖骗取钱款,实施犯罪,造成被害人“财物两空”的同时也给自己引来了牢狱之灾。

借“疫”谋财,吴兴区首例涉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当庭宣判!

3月20日上午,吴兴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判决被告人黄某、罗某犯诈骗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手机一部。该案是我院利用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系统办理并审结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受疫情影响,为确保在押被告人的安全,本次庭审采用远程视频系统连接看守所“隔空”审理的方式进行。该案由我院副院长杨言军担任审判长,吴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沈璋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黄某、罗某,福建省连城县人,俩人都是90后。

今年年初口罩严重脱销,供不应求,在家闲着没事的黄某和罗某、李某(另案处理)便萌发了假借卖口罩骗钱的想法。2月13日至14日期间,三人经事先预谋,通过抖音发布虚假信息,谎称有口罩出售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其中,罗某负责提供作案手机、抖音号、微信号等,黄某负责操作微信、抖音实施诈骗行为,李某则提供资金,共计2次骗取被害人陈某人民币8360元。

借“疫”谋财,吴兴区首例涉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当庭宣判!

借“疫”谋财,吴兴区首例涉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当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黄某、罗某具有坦白、赔偿等情节,法院故作出上述判决。

借“疫”谋财,吴兴区首例涉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当庭宣判!


快立快审快判

今年二月,吴兴法院联合区委政法委、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分局出台了《吴兴区关于严厉打击危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联合多部门建立疫情防控案件联席会商机制,统一执法标准,确保快案快办。

为加强类案警示教育效果,在被告人黄某、罗某到案后,吴兴区公检法系统启动刑拘直诉快审快判模式。该案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到公开宣判仅历时6个工作日,从严从快惩治了妨碍疫情防控的刑事违法犯罪,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借“疫”谋财,吴兴区首例涉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当庭宣判!

法官说法

疫情防控仍处关键时期,口罩等物资是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广大群众在防疫过程中更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口罩等防疫物品,不要轻信网络上的陌生人,更不好随意转账给陌生人,避免上当受骗。发现可能被骗时,要及时报警求助,并要注意收集、固定证据,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司法机关也将严惩该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高价口罩,山寨物资,虚假广告......

借“疫”谋财,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非常时期,这些犯罪行为更要不得,

我们应团结一致,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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