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前,莫讓禮讓成負擔!

司機朋友看過來!交通部出臺新的法規,對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有了明確規定。

隨著人口激增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機動車給城市道路帶來了巨大的壓力,斑馬線上不禮讓行人的現象也不在少數,因此行人推出的“中國式過馬路”使城市更加擁堵。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率逐年增長,對此交通部出臺新的法規,對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有了明確規定。總括來說,當機動車前方有行人通過斑馬線或正準備踏上斑馬線時,機動車應該禮讓行人。若行人已通過前方斑馬線,車輛可以通過斑馬線。

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機動車司機要注意的事項:

第一、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斑馬線上,行人通過時應該禮讓行人,否則就會罰款100元並記3分處理。

第二、對於在有交通信號燈的斑馬線上也要禮讓行人,即使行人是在闖紅燈,作為機動車的司機應道遵守法規,遇到斑馬線是否有行人通過都應提前降速,以較為安全的速度通過路口。

斑馬線前,莫讓禮讓成負擔!

然而,目前的現狀又是怎樣的呢?

相當一部分人堂而皇之地認為:機動車禮讓行人已經納入了法律法規,你不讓我就得扣分罰款。於是,在原本該井然有序的斑馬線上,低頭玩手機的、打情罵俏的、踱著方步閒庭信步的比比皆是。看到這些,大多數司機朋友都會在心裡默默地說一聲:“我好難!”。有什麼新聞能比生命更重要呢?到了對面再看吧!有什麼事情急在這幾十秒呢?把電話收起來,走過馬路了再說!

斑馬線前,莫讓禮讓成負擔!

還有更可怕的!本來確認斑馬線上沒有行人,而當你想安全通過的時候,突然在前方衝出行人,輕則有驚無險,嚇出一身冷汗;重則釀成事故,現場觸目驚心不忍直視。

斑馬線前,莫讓禮讓成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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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不是永遠受“庇護”的弱勢群體!

大家都知道斑馬線禮讓行人是個基本常識,如果機動車在穿越斑馬線時不禮讓行人,而導致交通事故發生,是要負主要責任的。而我們交警的實際執法情況也是按照這個原則執行的,因為在全部道路交通參與者中,畢竟行人是屬於弱勢群體的。但這並不意味著行人就可以為所欲為!章法有度,超越了這個度,事情可能就會朝著相反的方向發展。

近日一女子橫穿斑馬線時,釀成交通事故,就被法官判決擔負主要責任,並被判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執行,同時處罰金20萬元整。這樣的判決立即在網友中炸開了鍋!一向被視為弱勢者並在交通事故中備受“庇護”的行人,如何就被判擔負主要責任?而且還判了刑罰了款?更有網友直呼這是“2018年最佳判決”。那麼到底是什麼情況呢?

事情發生在廣東省中山市。這還要從2017年5月27日說起,事發地點在中山市火炬開發區中山六路上陂頭村對出的人行橫道上。當晚8時左右,一名女子一邊看著手機,一邊在闖紅燈過斑馬線。這時一輛摩托車從女子左側道路行駛,撞倒了這名女子,而摩托車司機和乘客也滑倒在地。當這名女子看到摩托車駛來時,沒有停下,卻試圖加速通過,但最終還是導致了事故發生。事故造成雙方受重傷,均被送往醫院搶救。而摩托車乘客張某很不幸,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鑑定,符合鈍性暴力作用於頭面部致重型顱腦損傷而死亡。

斑馬線前,莫讓禮讓成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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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善於用教訓守望生命、只有愚者才會用生命購買教訓!

生命是神聖的!也是法律意義的終極體現。這也是所有國家道路交通法規的立法意義所在。在衡量所有道路交通參與者的物理屬性時,行人無疑是最脆弱的,故此,禮讓行人,這是道路交通法規的根本所在。

另外,行人也是道路交通的參與者,所以理所當然地應該遵守有關道路交通的法規。在一些配置了紅綠燈信號設施的斑馬線上,紅綠燈就是法律的代言者,做為行人本該有敬畏的意識。無視紅綠燈的存在,其實質就是對法律和秩序的蔑視。在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上,我們更應該遵守規則、敬畏生命。

斑馬線前,莫讓禮讓成負擔!

斑馬線前,莫讓禮讓成負擔!

道路交通,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通行效率是第二位的,只有車禮讓、人快行,不同角色的交通參與者都遵章守法互相配合,才能發揮文明斑馬線最大的交通效能,保證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的最優化,體現城市的交通文明。不要讓斑馬線前的禮讓,成為彼此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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