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兩起銷售“問題口罩”案違法行為人被罰!

拉薩兩起銷售“問題口罩”案違法行為人被罰!


記者從拉薩市城關區檢察院獲悉,近日備受網友關注的拉薩市兩起“問題口罩”案違法行為人受到行政處罰。


根據拉薩市城關區檢察院的檢察建議,拉薩市城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兩起案件立案調查,分別對兩起“問題口罩”案的違法行為人馬某、張某作出沒收不合格口罩22小包(440片)和沒收不合格口罩1750片、沒收違法所得15000元、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並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禁止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1月30日,微信公眾號“悅享拉薩”發佈的一條“拉薩街頭出現假口罩、過期口罩!市民們注意!”的信息,引起自治區檢察院主要領導關注,要求迅速將此線索交由拉薩市城關區檢察院進行核查。


經查,1月27日,馬某在沒有任何經營手續及經營場所的情況下,在拉薩市北京中路販賣一次性口罩時被巡邏民警查獲,並當場暫扣未銷售口罩;同日,張某在其經營的中醫按摩理療館內販賣不合格醫用口罩,經營收入20000元,盈利15000元。經鑑定,馬某、張某銷售的口罩均屬於已過期或未標註生產日期的不合格產品。


2月6日,拉薩市城關區檢察院就兩起案件向拉薩市城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下發檢察建議書:要求拉薩市城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責令違法行為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對其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依法加強本轄區內醫療用品監管執法,防止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拉薩市城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兩起“問題口罩”案違法行為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並進一步加大了對轄區內各類防控用品、藥品經營行為的檢查巡查力度。


自治區政協委員、區社科院南亞研究所所長邊巴拉姆說,檢察建議是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維護司法公正、促進依法行政、參與社會治理、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重要方式。本案中,檢察機關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充分發揮公益保護檢察建議的作用,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時,行政機關主動落實檢察建議,加強執法監督管理,對違法行為及時作出行政處罰,有力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權益,是法律監督與行政執法有效銜接,推進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成功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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