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的故事“刻舟求劍”,其實有深刻的寓意,你知道嗎?

每當有因循守舊、拘泥固執、不知變通的事情發生,人們極易想起一則寓言故事“刻舟求劍”。它說的是一位楚國人在渡江時不慎把劍掉落水中,他急忙在船邊刻上記號,說:“這裡是我的劍掉下去的地方。”等船停了,就從他刻記號的地方下水去找劍。結果,那個楚國人當然根本不可能找到劍。這個故事出自《呂氏春秋·慎大覽》第八篇《察今》,可能是作者虛構出來的,也可能是當時流傳的笑話,但用來說明道理卻非常有說服力。

眾所周知的故事“刻舟求劍”,其實有深刻的寓意,你知道嗎?

作為寓言,“刻舟求劍”有著深刻的政治寓意,即“時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為治,豈不難哉?”突出“因時變法”的重要性。統覽全篇,這則寓言是緊扣題旨的反面例證,而用生動深刻的寓言來說明道理,這是先秦中晚期散文的顯著特點。《察今》是一篇著名的論說文。“察”有考察、明察之意,“今”是指當前的實際情況。在這篇文章中,作者運用破立結合、敘議相間、設臂引喻等多種手法闡發了先秦法家的歷史進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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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秦時代,無論孔孟儒家,還是墨家道家,他們都主張法先王,把夏、商、周甚至更早的時代視為理想的黃金時代,把古代帝王當做效法的權威。《察今》的作者站在法家的立場,特別強調“因時變法”的重要,與當時秦國的法制建設自商鞅死後尚有待於進一步完善和鞏固的現實需要有關。當然,也不能排除呂不韋以此為自己所提出的一整套治國綱領張本,樹立理論權威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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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今》從反面入題,起筆設問:“當今的君王為何不能效法古代帝王的法度?”突兀有力,發人深思。作者依次作了回答:第一,古法在流傳過程中,經過歷代增補刪削,已非本來面目;第二,古代的言辭與現在的大多不相通,古代的法度、典制與現在的大多不相合,所謂“言異而典殊”,已無法遵循;第三,古法已經過時,不能適用於現今。作者強調指出,凡是古法,都是與當時的時勢相符合的,而當時的時勢不可能流傳下來,這就預示著《察今》是應當的、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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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作者由破到立,提出了放棄古代帝王的成法而取法他們制定成法的依據的正面論點。那麼,古代帝王制定法度的依據是什麼呢?作者指出,是人。由己推人,察今論古,可知古今制定法度的根據是一致的,都是根據當時人們的欲求,根據當時的社會狀況,而不是根據前人的乘法。為了進一步明確“察今”的重要意義,作者進行了正面論證。他列舉了日常生活中的三件小事:“審堂下之陰而知日月之行、陰陽之變;見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魚鱉之藏也;嘗一孵之肉而知一之味、一鼎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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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個句子運用排比,分別以“審”、“見”、“嘗”三個動詞領起,句式工整、節奏感強、富於韻味,既顯示了作者的文學才華,又增強了說理的力度。文中類似這樣的警句還有:“良劍期乎斷,不期乎模部;良馬期乎千里,不期乎驥驁。”作者又從反面論證,他首先提出的論據是“荊人襲宋”。說楚國人想攻打宋國,派人先在漉水中設置渡河的標誌,灘水突然上漲,楚國人不知道,按照標誌夜裡渡河,淹死了一千多人。

作者指出,楚人失敗的原因在於不能察今而應變,而現在的君王如果效法古代帝王的乘法,其結局勢必和荊人襲宋一樣可悲。作者由此得出結論:“世異時移,變法宜矣。”社會變化了,時代發展了,變法是應該的。圍繞這一結論,作者引事設喻,再三申說,表達了對“因時變法”的高度重視和對泥古非今的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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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末的寓言故事“引嬰投江”也緊扣題旨,有很強的說服力。故事中那個引嬰投江的人不顧客觀對象的變化,仍然固守陳舊的眼光,是非常愚昧荒謬的。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引用例證時再三提到“荊”、“楚”,這大概是作者有意以楚國人的昏庸可笑作參照,來警示秦國的統治者吧。

《呂氏春秋·慎大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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