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十五歲的留守孩子偷鄰居5萬元錢,被抓到後對方要求該孩子父母賠償6萬元錢合理嗎?

王子書童


所謂留守孩子,是因為父母去遠方工廠打工將孩子交給其爺爺奶奶照看的孩子。爺爺奶奶年歲已高,無法給孫子以零用錢,使得孩子不得已想出歪招――偷鄰居家的錢。這既是這孩子的生活所迫,也是家庭教育的缺失造成的,當然也有孩子道德品質上的問題。

孩子偷鄰居的錢5萬被鄰居現場抓到,鄰居有火又有氣,完全可以理解,但有火有氣也不能違法,只能是追回或收繳被偷的5萬才是合理又合法的理性行為。

這時,鄰居可以用電話向其父母告訴其孩子剛才發生的事,證求父母的意見,可以讓其孩子借個千把塊錢給孩子零用,待其父母回家後再還給鄰居,也可以用微信現場支付來還給自己。同時讓其父母現場教育孩子不要做丟父母臉的事,等等;鄰居向鄰居和孩子作出為其保密和不報警的了承諾,絕不讓別人知道,這樣對孩子成長有好處,對他一生的名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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