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新區這兩個交警當了一次“消防員”

延安新區這兩個交警當了一次“消防員”

3月19日下午,在延安新區軒轅大道與公學南路十字,一輛小轎車突然發生自燃,火苗和黑煙不斷從車頭上往外冒,很快就燃燒起來。

危急時刻,正在轄區執勤的新區交警大隊清涼山中隊民警王康、張小東得知情況後,一人緊急奔向自燃車輛自燃處,疏散周圍人群,另一名民警沿路向商家借用滅火器。在民警、周圍店主以及新區市政灑水車的齊心協力下,大火最終撲滅,但車輛被燒燬,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和大面積的交通擁堵。

這是隱患消除後民警的衣著。而他們在簡單的整理後,繼續奔赴崗點,站崗執勤。

天氣逐漸變熱,新區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切勿在車內放置打火機、充電寶、香水等,這些易燃易爆物品在太陽暴曬下有可能發生爆炸,從而引發汽車自燃 ;車主應定期對汽車的電路、油路、各線路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及時解決;在高溫天氣裡,儘可能將車輛停在陰涼處。(王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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