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遊戲,還是為了贏官司?騰訊將國家知識產權局請上法庭

在BAT,騰訊算是最有特色的一家了。每當提起這家公司都繞不過“社交”、“遊戲”、“官司”三大關鍵詞。社交是騰訊的根基,前有“90後青春記憶” QQ,後有月活躍數量超11.15億的微信。遊戲是騰訊的變現手段,英雄聯盟、王者榮耀、和平精英,多少年輕人如數家珍。根據騰訊公司的2019年財報可知,騰訊在2019年的總營收為3772.89億元,遊戲收入佔到了其中的1147億元。

為了遊戲,還是為了贏官司?騰訊將國家知識產權局請上法庭

再說第三個關鍵詞,官司。一般來說,騰訊的官司主要是由抄襲或被抄襲引起。比如4399出過一款叫做《格鬥獵人》的遊戲,在商業推廣鏈接中一度登頂。因風格與騰訊旗下的《地下城與勇士》十分相似,被騰訊法務部告上法庭,賠了500萬元才算了事。又比如騰訊《王者榮耀》推出海外版前,發現美國本土有一款叫Mobile Legends的競品,將沐瞳公司告上法庭,獲賠1940萬元。

為了遊戲,還是為了贏官司?騰訊將國家知識產權局請上法庭

騰訊方面曾經透露過,在2015年,光是因為《英雄聯盟》這款遊戲,騰訊就起訴過11家公司。最後的結果當然是騰訊贏,獲賠的金額達到了3000多萬。所以官司是騰訊的一大關鍵詞,騰訊法務團也被網友戲稱為“南山必勝客”。有些讀者可能要說了,都是欺負小公司,憑啥叫南山必勝客?那就舉個阿里巴巴的例子,2020年3月,騰訊冒天下之大不韙,使24省無法用微信掃釘釘的健康碼。本以為挺大的事,最後一句“觸發程序,馬上改”,就結束了。

為了遊戲,還是為了贏官司?騰訊將國家知識產權局請上法庭

或許是因為阿里的沉默,騰訊的手筆越來越大。據觀察者網消息,騰訊因為一場關於“王者榮耀”的商標官司沒打贏,直接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訴狀,狀告國家知識產權局。什麼?告國家知識產權局?是的,早在2018年,騰訊便已經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發起過一次訴訟,但是因為申訴不充分等原因被駁回。本以為此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不料騰訊心有不甘並再次出發,而且該案已被受理,並已在3月17日開庭。

為了遊戲,還是為了贏官司?騰訊將國家知識產權局請上法庭

想要確定騰訊能不能贏,還得從這場商標案說起。2015年,是王者榮耀初顯崢嶸的一年。貴州問渠成裕酒業有限公司或許也是很喜歡“王者榮耀”四個字,便在2015年註冊一些像“王者榮耀”、 “榮耀之王”、 “王者榮耀1+1”,甚至是“王者榮耀歸來”和“WANG ZHE RONG YAO”(王者榮耀的拼音版本)的商標。騰訊哪裡受過這個氣,於是就將貴州問渠成裕酒業有限公司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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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雖然商標相似,但是騰訊做的是“電子出版物(可下載)”,貴州問渠成裕酒業有限公司做的是“果酒(含酒精)”,說白了就是兩者的業務相距太遠,商標不會模糊業務。而且貴州問渠成裕酒業有限公司所用的,只是“王者榮耀”的印刷漢字,跟不適用《著作權》和《商標法》。這段話的意思就是騰訊用了一個幾個漢字,並給這幾個字帶來的名氣,這不影響其他公司使用這幾個漢字製作商標。

為了遊戲,還是為了贏官司?騰訊將國家知識產權局請上法庭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說法,這個官司確實屬於那類很難打贏的事,所以騰訊很有可能會繼續栽跟頭。基於這個前提,筆者認為再去告國家知識產權局,就不是很有必要了。因為早在2018年,《王者榮耀》的玩家人數就已經突破了2億,屬於現象級遊戲。根本不需要擔心,有一瓶果酒跟遊戲同名,致使遊戲的知名度被打折。並且,騰訊只是投資過電商板塊,並沒有酒水業務,“為遊戲拼了”的成分應該小於“騰訊的官司怎麼能輸”。(文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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