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總監即將全面施行,未來3~5年將成為一個急缺的崗位!

近日,《安全生產法》修正案送審草案公佈,其中有一條值得關注:“

生產單位可以設置安全總監”,這是首次在立法的層面提及“安全總監製”。

實際上,部分省市、部分領域已經實行企業安全總監製,比如山東、江蘇、湖北、深圳等地,在寫入安全生產法後,未來3-5年安全總監有望全面施行。

而安全總監的任職條件,毫無疑問註冊安全工程師是必選項之一。

一、經實行安全總監製的地區對安全總監的任職要求

山東省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關於推行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總監製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2020年2月1日起,在全省建築施工領域推行企業安全總監製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制。其中,安全總監為本單位副職級別,待遇要高於其他副職並單獨發放崗位風險津貼。

根據通知,在全省行政區域內註冊並取得二級及以上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分支機構,應設置企業安全總監。逐步推廣至其他施工企業及非法人施工單位。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

第十二條 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總監。安全總監應當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熟悉安全生產業務,掌握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安全總監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專項分管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湖北省

2019年8月29日,湖北省安委會發布了“關於在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安全總監製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安全總監製度的實施範圍,安全總監的任職條件、任免及待遇。


安全總監即將全面施行,未來3~5年將成為一個急缺的崗位!

通知要求:本省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或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粉塵涉爆、涉氨製冷、船舶修造、航空航天等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均應建立安全總監製度。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安全總監製度。

深圳市

♦《深圳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

第十一條 高危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50人以上的或者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安全總監,作為本單位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的分管負責人,履行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江蘇省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加強我省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促進我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決定在我省重點行業領域試行安全總監製度。

從業人員在100人及以上或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礦山、建築、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等行業,以及粉塵涉爆、涉氨製冷、船舶修造等領域的企業應當試行安全總監製度。人數偏少、組織機構簡單但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化工企業應當賦予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總監的職責。鼓勵其他有條件企業實行安全總監製度。

二、安全總監有哪些職責職權?

山東省

安全總監是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專職負責人,專門負責監督管理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原則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職其他工作。

安全總監直接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向安全總監充分授權,主要包括:

1、表決權。參與安全生產相關會議、方案的審查;

2、停工權。阻止和糾正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決定和行為,並及時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

3、處罰權。督查和糾正生產技術和組織管理運行中出現的危害安全行為,對事故開展調查處理,提出處罰意見;

4、考核權。組織對企業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績效考核;

5、提名權。提名分支機構和工程項目派駐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6、否決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考核行使“一票否決權”,生產經營單位在確定擬提拔重用、表彰獎勵人選時,應當就其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徵求安全總監的意見。

三 、什麼樣的人有資格當安全總監?

企業安全總監應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經過安全生產培訓並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類證。

具備豐富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熟悉安全生產業務,掌握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各類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善於溝通協調,能妥善解決各類安全生產問題,合理果斷處置突發事件。

安全總監由企業選任、聘用或由上級生產經營單位按照管理權限委派後,以正式文件予以任命。安全總監為本單位副職級別,待遇要高於其他副職並單獨發放崗位風險津貼,設置安全總監的企業不再設置安全副總。安全總監因日常工作失職瀆職,或者對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而受到行政處罰、黨紀政務處分或刑事責任追究的,應當撤銷其安全總監職務。

湖北省

安全總監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專職負責人,專門負責監督管理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原則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職其他工作。安全總監主要職責包括:

(一)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

(二)監督本單位分管業務的其他負責人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各部門、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協助本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開展工作,負責領導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指導協調、考核等工作;

(四)負責管理本單位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撤換不稱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向生產經營單位分支機構和生產經營場所派駐安全管理人員;

(五)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考核行使“一票否決權”,生產經營單位在確定擬提拔重用、表彰獎勵人選時,應當就其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徵求安全總監的意見;

(六)擔任事故調查組組長,按照組長負責制,負責牽頭組織調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委託生產經營單位調查的未造成人員死亡、重傷三人以下以及直接經濟損失300萬以下的一般事故;

(七)組織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投入計劃、教育培訓計劃、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進行審查並監督落實;

(八)制止或撤銷本單位負責人下達的任何影響安全生產、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決定,制止和糾正任何違章指揮、違規生產、強令冒險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規範標準等行為,作出立即停止作業(施工、使用)及撤離現場等臨時處理措施決定;

(九)立即直接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督促或組織生產經營單位落實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監管指令和要求;

(十)履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和單位主要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四、安全總監的任職條件有哪些?

(一)忠誠安全生產事業,熱愛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原則,品德端正,工作勤懇,任勞任怨,具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工作責任心;

(二)熟悉本行業領域的安全規章制度、工藝流程、操作規程等,熟悉本單位的高危工藝、設備、物品、場所和崗位,掌握本單位的安全風險點和重大危險源;

(三)熟悉安全管理體系,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和較強的組織領導協調能力。善於溝通協調,能積極主動和有效解決各類安全生產問題。堅決果斷,能有效應對處置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四)取得高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的;或者取得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且在本行業領域內從事安全管理工作滿3年的;或者具有高級、中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且在本行業領域內從事安全管理工作分別滿3年、5年的;

(五)身體健康,能適應本單位各種場所、部位、崗位的生產環境、作業條件和勞動負荷。

五、 安全總監的任免及待遇是怎樣的?

(一)安全總監由生產經營單位選任、聘用或由上級生產經營單位按照管理權限委派後,以正式文件予以任命(生產經營單位對任命程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安全總監享受本單位副職待遇。

(三)安全總監因日常工作失職瀆職,或者對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而受到行政處罰、黨紀政務處分或刑事責任追究的,應當撤銷其安全總監職務。

(四)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對安全總監作出任免決定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當地應急管理部門和相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深圳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

第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協助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履行下列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組織起草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確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和職業病危害防治情況;

(三)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作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並向主要負責人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四)每半年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技術負責人負有安全生產技術決策和指揮權,其他負責人對各自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深圳不設置安全總監罰款2萬!

♦不設置安全總監罰款2萬:第四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生產經營單位處2萬元以下罰款:(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設置安全總監的。

江蘇省

安全總監任職條件

(一)應當具有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取得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

(二)熟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

(三)掌握崗位工作專業知識。熟悉本單位設備設施、工藝流程、操作規程等,業務精、能力強,有較高的安全專業技術知識和管理水平。

(四)具有較強的責任意識。勤奮敬業,勇於擔當,思想敏銳,顧全大局,有團隊協作精神。

(五)熟悉安全管理體系,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善於溝通協調,能積極主動解決安全生產各類問題,科學果斷處置突發事件。

安全總監的職責

安全總監直接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落實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要職責如下:

(一)綜合協調管理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直接領導安全管理部門行使安全管理職能。向企業董事長、總經理和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代表企業行政管理層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

(二)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三)建立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考核與督查各部門、各崗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

(四)負責本企業常態化隱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

(五)確立踐行安全發展理念,推進企業宣傳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設。

安全總監任職程序

企業結合實際選拔安全總監,發文任命並報具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

安全總監享受本企業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待遇。

隨著政策的出臺

安全總監的薪資待遇也是水漲船高

目前安全總監的市場年薪在50萬元左右。

安全總監即將全面施行,未來3~5年將成為一個急缺的崗位!

安全總監即將全面施行,未來3~5年將成為一個急缺的崗位!

目前國內企業關於安全總監的職責權限、知識結構、專業化管理、運行機制和效果等缺乏有力的數據,更多是簡單的行政職務上的考慮,但隨著我國現代化治理能力的提升,未來3~5年將成為一個非常吃香的崗位。

可謂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待遇上去了,要求承擔的越來越多,只有增強自己的硬實力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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