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八个儿女,小儿子提出轮流养老,谁家不养拿3000,你觉得合理吗?

农民龙拍天下


合情但不合理,一个人3000千七个人2.1万,老太太需要那么多生活费吗?有的工资拿到手都没有三千,自己要吃饭孩子要读书吃饭就已经是紧巴巴的了,一个人五百七个人3500已经很嘚瑟了,如果老太太生病住院大家再工摊,老太太住照顾,那个人不用出钱,我退休金到手都没有三千我不用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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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亲属有这样的一件事情,家里面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去年的时候我家的这个亲属去世了,就留下老头儿一个人。老头儿小脑有些萎缩,以前的事情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所以说子女们一商量就把老人的房子卖掉了,把这个老头儿送到了养老院去养老。然后子女们就把卖掉房子的钱存在银行里,由女儿拿着钱给父亲付养老院的费用。另外老人的退休工资也够老人的日常花销的,所以说这四个孩子也就是每到周六周日的时候,都会到养老院去看望自己的父亲。并且他们还给老人开了一个单间儿,雇了一个专门照顾老人的人,老人生活得很安逸,这样的结果也是儿女们孝顺的一种表现。其实有时候照顾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真的要影响年轻人的去工作的时间,因此说把老人妥善的安置好也是一种孝顺的方式。


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老人已经于昨天,安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说老人入土为安这段时间儿女们付出也没有为了拿钱而争吵过,我觉得这是一个和谐的家庭。只有这样才会让老人没有任何负担,没有感觉到任何吃苦。所以说对于老人的才是幸福的。


我觉得在老人养老的问题上,儿女们应该纷纷的出力出钱,这是儿女们自己的责任,所以我说每个子女每个人拿出3000元。一年连300元都没有花出去,却让自己的父母得到了很好的生活条件,这样的事情我觉得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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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今年86岁。在县城的时候和我们一起住了十八年,2004年我们调到成都,她也一起到成都,住了几个月,不习惯,一定要回老家住。中国人所谓的孝顺,孝就要顺,不顺老人的意,她会不高兴不快乐。一个人住老房子不合适,经商量与我幺妹一起住(妹夫长年在外打工),我负责生活费和医药费。

老妈现在没什么重大疾病,生活基本自理,妹上半天班,中午妈把饭压好,菜淘好,妹回家炒菜。

农村人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孩子养得多,辛辛苦苦把孩子养大,反而老无所依,令人心寒。

哺育子女,赡养老人,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天经地义。

至于题主所提问题,本人认为,思路是正确的,大家都该尽责任,至于每月给多少,八个子女可以开个家庭会,根据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老人的实际情况(生活能否自理,是否需要专人照顾,以及子女是否都能承担等),兄弟姊妹协商一致,并征求老人意见,做好笔录,大家签字。总之,要让老人心情愉快,生活医疗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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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做法合理,3000块钱这个数有待商量。

说一下我自己的情况吧。我姥姥很早就去逝了,姥爷84了,有5个子女,现在老家的市里我舅的房子里养老,他自己只有农村养老金加高龄补贴200多。请了一个护工,工资2600一个月,另外给1000当作两个人生活费。按顺序每个子女月初给我姥爷的帐户上打3600。姥爷只有一个儿子,也就是我舅,我舅不定期地会多给一些零花钱。因为所有子女都不在身边,全靠护工照看,所以逢年过节会给一些过节费什么的,也是我舅出。平时有需要去医院的时候,我大姨家的表哥带着去(他们离得不是太远),他也会每周过去看一下,跟护工聊聊。

所以我觉的老人年龄大了需要轮流,儿女不在身边,拿出钱来是比较合理的。如果谁不想拿这个钱,谁可以自己去照顾,而且也应该处理好之后请护工的问题。

县城的一般工资2000多块,加上生活费,3000差不多,如果实在困难2500也能过。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请个住家护工加生活费怎么也得5000以上了吧。

身边的真实情况,供您参考哈,希望能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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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只要兄弟姐妹没意见,就合理,有意见,别人觉得再合理也不合理!

我一个远房亲戚,他有五个儿子一个女儿,五个儿子都初中毕业,盖了五栋房子,娶了五个媳妇!

女儿小学毕业就在家帮助父母做家务,28岁才嫁人,没有嫁妆,十年前母亲就瘫痪在床,全是老头一人侍候,女儿经常回家帮忙,去年八月份,老头去世了,剩下瘫痪的老太太,没办法,儿子们商量论换照顾!

按农村的一往的风俗,女'儿不用轮养的,可是有的媳妇提出异议,说现在女儿也有瞻养义务,必须都轮,女儿也主动要求轮,就这样,一家十天轮换养老人!

其实不用女儿轮,女儿也会把老母亲接回家去住一段时间的,这样一轮,村里的人就开始笑话这家人,说五个儿子养不了一个妈,还要女儿轮,女儿一没有房,二没有嫁妆,还照样轮养母亲,太不合理了,可是人家儿子媳妇觉得合理,外人又能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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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把八个子女养大成人,帮助各自成家,如今剩老人一个了,八个子女还要轮流赡养,让老人过流浪生活,不养老人的拿三千有啥不合理。

要我说老人固定住一家,其他人都拿钱,这样更合理。如果能做到,老人就不用今天住这家,明天住那家了。

老人一辈子住的地方,已经习惯了,哪怕是最简陋的住处,老人也开心。搬来搬去,老人肯定不习惯。

我父亲去世后,侄子就曾说让奶奶住他家,由他父母伺候。

本来我母亲就是分给我哥赡养的。可是我母亲不愿意去,我弟也不愿意让母亲住我哥家里。

父亲去世八年,我母亲一直是我弟赡养,吃穿用都是我弟花钱。

最后两年我二姐固定伺候我母亲,其他人拿钱。其实就我和弟弟两人拿钱。

哥哥有时给家里买些东西,电费是哥交,冬天取暖煤是哥买,其它开销都是我弟。

大姐家里困难,我弟还要经常帮他。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都是亲兄弟姐妹,赡养一个老人,只要把老人赡养好,让老人活得开心,走得安心,什么方法都行,有什么合不合适。

老人走了,子女都没有遗憾和愧疚就是最好的。


牵住夕阳的手


合理,我身边有好多家庭都这样做的。我亲戚家就是这样,有七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儿子重病后康复,身体情况不能照顾老人,两个人就会多出一些钱,这样其他的几个儿女轮流去照顾老人,这样不用折腾老人经常更换居住地点,我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不出力出点钱应该的,如果请保姆三千还不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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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小儿子这个提议非常好。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义务。不尽父母养老义务,不管你有N个理由都是苍白的,不应该的。

我上次有篇文章中也曾经写到过我村88岁老奶奶,也和这老奶奶高度相似,也八个子女,但八个子女没一个愿接纳她。可怜呀,儿孫满堂,而她连一个落脚点都找不到。最后还是流着泪,到乡里苦苦请求,才把她按排到孤老院。请看好,她去的是没儿没女的孤寡老人的托老所。而她有八个儿女,落到如此田地,确令人唏嘘。她今年已去了天国,但愿她在天国能享享清福。

所以,我认为这小儿的提议是切实可行的。你不愿出力照顾老娘,或是实在忙或另外原因,不能出此力。那不出力就出钱,叫别的兄弟姐妹照顾,作为照看老娘的一家,凭良心说他也感到精力疲惫,如能推他也不想干。但这是生我养我的母亲,再苦再累也不应推却。

抚养老娘也会有费用,吃喝穿用一样不能少,有个病痛去医院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所以我认为不管的儿女,出点钱,也为能抚养这家减少点经济负担。

如果说,八个子女都没空照看老娘,那每人出资三千,那有二万四。也可送老娘去养老机构,这钱现可支付那费用了。赡养父母是下辈应尽的义务,不管何种方式,让老娘在有生之年,舒心的走完人生最后一程。这是儿女必需要尽的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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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家庭这件事上除非触碰到法律底线,否则哪有什么对不对,合不合理的说法,只要自己家里人没有意见,那么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外公很早就去世了,外婆一个人住在农村老家,有3个子女,我妈的老二,还有两个舅舅。但因为舅舅前几年重病不幸去世了,我妈常年在外上班,所以平常都是大舅在照顾,没到过年过节的时候大舅都会把外婆接到县城里,我妈也会时不时回家看看外婆,虽然大部分时候外婆的养老钱都是大舅出的,但也没什么怨言。还好的是老人家身体还不错,无病无灾的,身体健康也花不了什么钱。

其实在我看来,老年人在哪养老,谁出钱,出多少钱并不是什么大问题,老人真正需要的还是陪伴,钱多有钱多的过法,钱少也有钱少的过法,反正这个年头总不至于有饿死的人。

有时候我就在想,现在的年轻人都不着急结婚,甚至有的年轻人不愿意结婚,不知道等这些人老了之后该怎么办?难道真的要住在养老院里?如果万一生病住院了,别人都说儿女成群的围绕在病床前,自己孤零零一个人的,这种感觉肯定很不好受吧,就算你有能力请护工来帮忙,来照顾自己的日常起居,但毕竟不是自己的孩子,心里多多少少会有遗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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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一个老太太能抚养了八个儿女,且能帮助他们成家立业,但现在是八个儿女养活不了一个老太太。到了晚年别说享福,就连有个稳定的居住场所,能吃上可口的饭都做不到,还要东一家西一家,轮流才能吃上口饭,实际上是无家可归,没有自由,也没有尊严。我看这样做让老太太在内心上是难以承受的。

,说件我经历过的事,也真是凑巧了。我有个亲属,她也养了八个子女,但她已于去年病世。

生前她的身体还相当健康,赶集,买菜,做饭都可以,但子女们说为了方便照顾她,每家住一个月轮流养老。可在一年多的轮流养老过程中,她感受到,看透了太多的事情,让她痛不欲生。

这些儿女经常为她在生活上的花钱支出,或以这个为借口,当着她的面儿争吵不休,互相指责,抱怨谩骂,甚至大出打手。一个个就像是仇人。

老太太心里明白,其实就是嫌弃她的存在。同时,老太太也同样忍受不了居住环境的变化,不方便。吃饭就别说可口了,有时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冷热生熟是时常有的事儿。让她无法适应。

有时刚在这家习惯适应了一些,可马上又要轮到下一家,又得一切从头开始。又是一切都不习惯。

更让老太太感到伤心的是,有一次她患了重感冒,发热咳嗽不止,浑身疼痛。但这些子女们都假装看不见,不知道不闻不问,老太太实在忍受不了又没有办法,就爬到门口坐着等人,邻居看过不去,把村医找到家才免去了一场生命危险。

短短时间内发生的这些事,精神上的身体上的都有,让老太太伤心透了实在是难以忍受,可又无可奈何,也无处诉说倾泻。感到这是活遭罪儿,还给子女找麻烦,真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心想还真不如早死了,好少遭那些罪。她对人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对付着活吧。

这种环境情绪导致她终日烦躁,忧愁苦闷,终于积忧成疾,无奈含着悔恨而死去。临终时她愤愤的对儿女们说,不如不相信你们的话,我一个人生活,轮流养老让我少活了十年。

更让人耻笑的是老太太去世后,其中的一个子女要为老太太做个体面的厚葬,大操大办三天。上演一出(活着不孝,死了披麻戴孝)。专门给别人看,证明自己是孝子的丑剧。但村民都知道他平时虐待老人都出了名,不要说是平常不登门看望,就是逢年过节过生日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他明知道老太太有病,都躲得远远的。所以他给老太太办理后事,没有人去捧他的场,场面冷清无人,最后在大家嘲笑议论中草草收场。留下笑料。

当然,题主所说的这个老太太情况可能要好的多,子女也孝心的多。但我还是认为轮流养老并不是一个长久可行的办法,弊端多多。不受老年人的欢迎,不得人心。如果做得不好,常给老年人造成身心损害,缩短寿命甚至危及生命,谈不上是养老孝心。

根据目前一些子女对养老的态度及其做法,我不建议采用轮流养老的方式。还是应当送老太太去养老院安度晚年好。去养老院的费用就由八个子女商量着出,也是对老人尽了孝心,赡养了老人。

毕竟养老院有较完善的设施,生活场所,有规律稳定的生活。有众多的老年朋友。环境大不一样。情绪心情和在家也都不一样。有利于老年的身心健康。

更重要的是,能免除老太太和子女之间的多少烦恼麻烦和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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