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個人綜合所得匯繳時間推遲了,你關注了嗎?

受疫情影響很多企業和員工都不得不延遲開工,就連今年首次個人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因此也不能如約而至,那麼個稅APP及web網頁端的提醒你是否都關注了呢?

受疫情影響,個人綜合所得匯繳時間推遲了,你關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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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策規定,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的時間為3月1日至6月30日,因疫情影響目前個稅APP及web網頁端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功能暫緩開通,符合申報條件但無特殊要求急需辦理的小夥伴,可以再等等申報,隨時關注個稅APP或web網頁端的最新動態。

(一)需要辦理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的納稅人有哪些?

1)依據相關政策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①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②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無需辦理年度彙算的納稅人:

根據2019年第94號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①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②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③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二)如何下載個稅APP?

符合申報條件的小夥伴,及時下載個稅APP瞭解相關業務,下載路徑如下:

1.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首頁點擊“掃碼登錄”下方的【手機端下載】,掃描二維碼下載安裝;

2.蘋果IOS系統通過App Store搜索“個人所得稅”下載安裝。

3.安卓Android系統可以在應用市場搜索 “個人所得稅”下載安裝。

注:蘋果IOS系統需要IOS 9.0或更高版本;安卓Android系統需要4.3或更高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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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應對彙算清繳,需要做好哪些準備?

1.核實任職受僱信息

打開個稅APP註冊登陸後,在個人中心-任職受僱信息中可查看自己的任職受僱單位,如有異常,可點開該企業信息,通過右上角“申訴”按鈕處理。如是曾經任職的單位,在“申訴”按鈕下選“曾經任職”,該單位辦稅員把您的信息修改成離職狀態後即可;如是自己身份信息被冒用,在“申訴”按鈕下選“從未任職”,稅務機關將會展開調查。


2.查專項附加扣除及收入申報情況

打開個稅APP,在“我要查詢”模塊可分別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收入納稅明細查詢”查詢自己的個稅相關數據是否準確。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不對,可以修改補錄;收入信息不對,可聯繫扣繳單位核實。

3.及時綁定銀行卡

由於退稅是退給納稅人個人,因此納稅人需要及時綁定銀行卡。以個稅APP為例,點擊個人中心-銀行卡-添加,即可綁定添加自己的銀行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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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這裡綁定的銀行卡,主要用於納稅人退稅使用,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的規定,納稅人申請年度彙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說明何為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務必提供本人有效的銀行賬戶。

謹慎起見,這裡建議納稅人綁定本人I類銀行卡(儲蓄卡或借記卡)。就當前的情況來看,銀行賬戶分為Ⅰ,Ⅱ,Ⅲ類,其中Ⅰ類賬戶功能包括存款,購買理財產品、支取現金、轉賬、消費以及繳費支付等。Ⅱ、Ⅲ類賬戶只有賬號而沒有實體卡,功能有限,一般需要與Ⅰ類戶綁定使用,綁定Ⅱ、Ⅲ類賬戶可能存在不能辦理資金轉入業務,導致退稅退不到賬的風險。如果不確定自己的賬戶是否為I類賬戶,可通過銀行APP進行查詢或聯繫銀行客服詢問。


個稅彙算清繳是單位一起辦,還是自己去辦理?

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應當以納稅人個人為申報主體,但《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納稅人可以委託扣繳義務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辦理彙算清繳。”

由於彙算清繳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一般來說,如果由扣繳義務人,也就是單位的財務人員辦理,會大大增加財務人員的工作量和壓力,而且單位的財務人員也沒有義務為每個員工承擔相應的納稅風險,因此,將這一塊工作委託給專業的機構更為現實一些。

但不論是個人進行彙算清繳,還是委託其他單位、個人或扣繳單位代為彙算清繳,均須納稅人個人簽字確認,以明確法律責任。彙算清繳的具體辦法將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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