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快评㊷」姜春康:森林防火,警钟当长鸣

YMG全媒体·大小新闻评论员 姜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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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姜有话说。大家好,我是老姜。

本期是【大小快评】第42期。

「大小快评㊷」姜春康:森林防火,警钟当长鸣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

我市召开森林防火暨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市委书记张术平指出,近期我市接连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生态破坏,教训十分深刻,暴露出工作中存在明显短板和薄弱环节。

春暖花开,正值天干物燥时。

而麻痹大意,最容易“惹事”。

3月17日下午三点多,烟台牟平区水道镇薛家夼村西山发生山林火情。经公安机关调查,起火原因为水道镇薛家夼村村民王某福不慎将烟头掉落草丛引发。目前,王某福不仅自己烧伤,还被依法控制。

森林火灾危害性极大,警钟当长鸣。

经验表明,除天气环境因素外,森林火灾多为人们的防火意识不强、人为用火不当所致。如野外用火开荒、用火取暖、抽烟乱丢烟头等。

不少案例教训惨痛:福建某镇一个山场,一农民在菜地烧杂草不小心引发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达28公顷,火灾延续19小时,扑火直接费用2.6万元,造成8人死亡;2006年,某国有林场因村民因抽烟引发森林火灾。森林草地受害面积1000多亩,4名扑救人员死亡……

可见,人们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可能给森林带来灭顶之灾,给人类带来不尽伤痛,薄弱的防火意识很可能导致惨痛后果。

在烟台,相关部门每年都会发布森林防火公告,禁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种种规定和要求既是善意提醒,也是一种法律和制度规范。

根据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高火险期,个人严禁在山林烧山烧纸,野炊,烧荒,烧地堰等 一切用火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造成森林火灾造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防患未然应成常态。

森林防火,应成为我们的共同意识和行为自觉。

一个小小疏忽,一个不经意行动,就可能毁一片林,毁一座山,毁掉一个生命,毁掉一个家庭。森林防火,不容半点马虎,须有备无患。

清明节将至,防火意识更需牢记心中,不容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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