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
成華區委組織部印發
《“成華區引才伯樂獎”評定獎勵辦法(試行)》、
《“成華人才綠卡”管理辦法(試行)》
等兩項引才惠才政策。
01
“引才伯樂獎”
申報對象是誰?
如何獎勵?
“引才伯樂獎”申報對象
為成華區招攬引進“成華英才計劃”領軍人才項目的機構或個人,主要包括:
☞具備人才招引、諮詢、服務等職能和相關資質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經行業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團體;
☞在成華區登記註冊並依法納稅的企事業用人單位;
☞經成華區選聘的招才引智大使。
“成華英才計劃”領軍人才項目包括:
☞首次從成都市外引進的國際著名科技獎項、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及以上獲得者或項目主要完成人、“兩院”院士等個人或頂尖團隊,並經成華區委區政府認定為“成華英才計劃”領軍人才項目。
☞首次從成都市外引進的國家“千人計劃”個人或團隊、“萬人計劃”個人或團隊、長江學者、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個人或團隊、曾任職世界500強企業總部或經科技部認定的知名研發機構的核心技術專家個人或團隊,並經成華區委區政府認定為“成華英才計劃”領軍人才項目。
☞首次從成都市外引進的四川省“千人計劃”個人或團隊,並經成華區委區政府認定為“成華英才計劃”領軍人才項目。
☞首次從成都市外引進,通過成華區申報併入選的成都市“蓉漂計劃”創新創業團隊項目、長期項目、海外短期及青年人才項目,並經成華區委區政府認定為“成華英才計劃”領軍人才項目。
“引才伯樂獎”申報評定程序
“引才伯樂獎”每年評定一次,原則上與“成華英才計劃”項目評審認定工作同步啟動,申報評定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申報。
引才機構或個人需在引進人才或團隊獲得首批人才項目資助,並由引進人才或團隊所在行業主管部門、產業功能區或街道初審後,向區人才辦提交《“成華區引才伯樂獎”申請表》或《“成華區引才伯樂獎”聯合引才申請表》。
(二)審核。
區人才辦會同區級相關單位,對申報對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提出擬獎勵建議名單。
(三)審議。
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對擬獎勵建議名單進行審議,確定擬獎勵名單。
(四)公示。
區人才辦對審議通過的擬獎勵名單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發放。
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最終獲獎名單,由區人才辦按照專項資金有關管理規定,撥付獎勵資金。
“引才伯樂獎”獎勵措施
引進領軍人才或團隊的,每引進1個人才或團隊,按照“成華英才計劃”項目資助金總額的4%,給予引才機構或個人最高20萬元獎勵。區內有同類獎勵的,按“就高不重複”原則執行。
對同一人才或團隊存在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團體、企事業用人單位、招才引智大使等多個引才主體,可聯合申報引才獎勵,獎勵資金分配比例由聯合各方協商確定。
02
“成華人才綠卡”
怎麼申請?
有哪些要求?
“成華人才綠卡”為成都市“蓉城人才綠卡”的區(縣)級卡,是符合發放條件的各類人才在成華區享受政務商務、創新創業、融入提升等專屬服務和其他增值服務的有效憑證。
“成華人才綠卡”申領對象
“成華人才綠卡”服務內容
“成華人才綠卡”申請流程
“成華人才綠卡”發放程序由區人才辦確定。具體程序為:
(一)採信。
持卡人通過下載“蓉城人才綠卡綜合服務平臺”APP移動端採集信息。
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國籍、身份證件類型及證件號、人才頭銜、所屬單位及職務、聯繫電話及電子郵箱等;證明材料包括榮譽稱號證明、特聘證書掃描件、在成華區長期創新創業證明、個人照片等。
(二)初審。
區人才辦對申領人資格進行初審。
(三)複核。
區人才辦會同區級有關部門、產業功能區、街道,按服務管理權限對初審通過人員進行復核,提出髮卡建議名單。
(四)批准。
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成華人才綠卡”
發放名單。
(五)制發。
根據審批結果,區人才辦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卡工作,並直接發放。
“成華人才綠卡”卡片管理
☞1、“成華人才綠卡”有效期視各類人才所獲榮譽稱號而定,最長不超過3年。期滿後,由持卡人向區人才辦、區級有關部門、所在產業功能區或街道提出續期申請,符合條件的,換髮新卡。
☞2、“成華人才綠卡”相關資料的真實性由本人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髮卡資格,且不得再次納入髮卡範疇。
☞3、“成華人才綠卡”持卡人在卡片有效期內出現違法、違紀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的,取消其持卡資格,並對其持有卡片予以註銷。
☞4、“成華人才綠卡”如遺失,持卡人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掛失後再次申請補辦。
☞5、“成華人才綠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租讓、贈與、轉讓他人使用。對違反規定的持卡人,取消其持卡資格並對其持有卡片予以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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