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縣行政綜合執法局 大方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關於對海音路實施交通秩序管理措施的公告

為規範道路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擠、促進群眾文明出行、切實提高城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學化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決定自2020年04月01日00:00時起對海音路不按規定停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現將實施交通秩序管理的路段公告如下:

禁停路段:海音路全段。

禁停時間:全天24小時。

對不按規定停車的違法行為進行取證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第五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九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對違法車輛進行相應處罰。

以上違法行為經取證後,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敬請各位機動車駕駛人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摒棄駕駛陋習,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大方縣行政綜合執法局 大方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0年 0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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