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这些水域全年禁渔 执法人员收缴3条“地笼”

东阳这些水域全年禁渔 执法人员收缴3条“地笼”

3月20日上午,东阳江看守所至学士桥段,东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从江边捞起3条抓鱼的地笼,每条长度都有20米左右。

此前,3月19日16时多,治水志愿者在该水域督查时,发现此处有地笼,马上上报东阳市“五水共治”办督查组。东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接到东阳市“五水共治”办督查组交办单后,拿上装备前往现场,经仔细巡查,发现并捞上3条地笼,执法人员当场予以销毁处理。

东阳这些水域全年禁渔 执法人员收缴3条“地笼”

东阳市2017年就划定禁渔区范围:东阳江横锦水库大坝至义乌交界处、南江南江水库大坝至义乌交界处、白溪江东方红水库大坝至东阳江交汇处、柽溪江沈岭坑水库大坝和洋坑水库大坝至南江交汇处、渼沙溪下林口石拱桥至白溪江交汇处。禁渔期为全年,禁止除手竿垂钓的一切渔业捕捞活动。其中,东阳江亭塘橡皮坝至艺海大桥段为省级增殖放流区,禁止一切渔业捕捞活动(包括手竿),以进一步保护东阳市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东阳这些水域全年禁渔 执法人员收缴3条“地笼”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东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杜利鑫说,3至6月是鱼类繁殖季节, 根据鱼类的生长、繁殖的季节习性,在鱼类集中产卵繁育的关键时期,尤其要保护好它们,为亲鱼和幼鱼提供一个更好的繁殖、生长的时间、空间,使它们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壮大鱼类家族。他呼吁大家一起来守护水域生态环境,发现违法捕鱼行为,随时拨打110。

东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许庆良说,近年来东阳市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肃处理违法捕捞行为,对毒鱼、电鱼、炸鱼等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禁渔护鱼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从重处理。

来源:东阳日报 记者 孙新萍 通讯员 马瑜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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