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安排一個人跟我學習,我教會她後,就把我調離崗位,還經常要求我協助她,怎麼辦?

九洲江鯉


就題目來看,大概率你們領導應該是對你的工作能力不滿意,所以找了新人取代了你的位置,但是新人不熟悉工作就需要你來指導,而調離崗位只是一個過渡。

面對這種情況,分析不同原因採取不同的措施:


一、新的崗位是否是你喜歡的,能否體現你的工作價值?工資是福利待遇是否有變化?


如果你的新崗位,是你不喜歡的,而且工資福利待遇都比之前有所下降,那可以證明領導已經把你邊緣化了,也有可能是在變相逼你自動提出辭職。


如果你的新崗位是你喜歡的並且能接受的,工資待遇並沒有變化,甚至,還有其他的晉升渠道,那就說明你們領導可能是想讓你進行一個多方面的學習和鍛鍊,為之後的晉升提供基礎,因為有一些公司提拔中層領導,之前會讓中層領導進行一個輪崗學習,具備一定能力以後才進行提拔任職。


二、收集證據做準備


如果是領導對你不信任,不願意繼續用你,想把你逼離崗位,甚至是逼你辭職,這個時候我們就要有意識的收集自己的工作一些證據,比如說加班工資表,工資條等等,以防雙方撕破臉皮,走向勞動仲裁而準備證據。


三、要明白企業辭退自己,能獲得什麼補償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其次,如果領導真的是對你不滿意,想用這種方法逼你辭職,那你可以去找領導攤開來說,可以雙方自願達成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企業是必須給你勞動補償金的。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領導為了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採取這種手段讓你自動提出離職,這個也是很多企業慣用的一個手法,用調離工作崗位、不讓你做事兒、邊緣化員工等等方法來讓員工自動提出離職,規避支付補償金,那就按照第三點說的來做。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我們事先做好萬全的準備總是沒錯的。


四、騎驢找馬


既然領導已經做出這種決定,那我們就要有可能隨時會離開這家公司的心理準備,要有意識的開始尋找自己的下一個公司,如果找到合適的公司,就可以向公司提出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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