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全是胡紅梅自己的錯

胡紅梅,相信過去不熟的人現在對她也是非常熟悉了。因為她抄寫事情發生後,深圳市教育廳給予了胡紅梅處分:撤銷其職位,給予開除;廢除以往所得的所有榮譽;立刻停止所有抄襲侵權行為。

當然對於胡紅梅來說她這叫咎由自取,處分是應該的。

可是我要說的是,還有沒有別的人或部門也要承擔責任呢?她的抄襲的論文為什麼可以獲獎,為什麼又可以堂而皇之地發表。這些評講的部門,刊發文章的雜誌社的編輯,難道在評比、刊發的時候都不到網絡上去查一查嗎?你們也難辭其咎,你們也是為虎作倀。

我建議深圳市教育廳,或者更高的教育主管部門,也應該深刻查查這背後是不是還有一些利益牽扯。

不全是胡紅梅自己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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