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幼童被撞伤 特邀法官调解获赔偿

六岁幼童路边玩耍,不慎被电动三轮车撞伤,在特邀法官调解后家属获得赔偿。

2020年1月20日,谢某某带着六岁的儿子董某某来到万崇镇坪背村的亲戚家,午饭后,邻村的邱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过马路时,不慎将路边玩耍的董某某撞伤。邱某立即用车将其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共花去医疗费437元,谢某某要求邱某承担赔偿责任。因幼童被撞伤,且双方当事人均非事故发生地本村村民,易于引发较大矛盾。坪背村“特邀法官”习才生保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邱某承担董某某的医疗费等共计437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将纠纷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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