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降薪調崗續簽合同,員工怎麼維權?


公司降薪調崗續簽合同,員工怎麼維權?

1、勞動合同到期,單位如果不續簽需要支付員工相應的補償金;

2、續簽勞動合同需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生效;

3、續簽勞動合同相關崗位福利待遇原則上不得低於原勞動合同內容;

綜上、單位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可以調崗:

第一、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進行調崗。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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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用人單位法定調崗情形。單位可以調崗的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1款以及第2款。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用人單位可以進行調崗,或者是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可以調崗。

第三、對於崗位約定不明能否調崗。

第四、用人單位調崗時能否降薪。

第五、員工拒絕接受調崗,單位能否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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