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诈骗”频发 正阳女子被骗7万

“刷单诈骗”频发 正阳女子被骗7万

驻马店网讯 (记者 汤桦 通讯员 王艳)网上“刷单”是由买家提供购买费用,帮指定网站卖家购买商品,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近期,有不少人都在做“兼职刷单,足不出户,日赚千元”的行列,真有这样的好事吗?

3月11日,正阳县居民陈某在朋友圈闲逛时,一条“诚招电商刷单”的广告弹了出来,各种“日进斗金、躺着也能赚钱”的字眼吸引了陈某,于是她按照广告要求加入微信群,随后,又按照对方要求下载“指尖赚”、“优潮精品”软件,对方告诉陈某,只需在手机上操作,足不出户就可以日赚千元,上不封顶。

“刷单诈骗”频发 正阳女子被骗7万

对方要求陈某在“优潮精品”上先垫付下单操作,每刷一单,对方都能按约定给陈某返还本金和佣金,尝到甜头后,陈某就更加相信了“刷单赚钱”的“真实性”。就在陈某已刷掉70000多元后,对方换了说法,编造各种理由搪塞,并要求陈某继续刷单,此次,陈某意识到自己被骗。

警方提醒:网络刷单不合法,莫贪小便宜吃大亏。“刷单、刷信誉”等行为已被明令禁止,并非正当兼职。2018年1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0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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