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三十来年未见过面没有过联系的初恋,还应该再联系吗?

沧海一粟142049066


如果当时好说好散或者因为某种无可奈何的原因分手了,可以联系。虽然成不了夫妻,至少也不应该成为仇人吧。

许多恋人分手以后,基本都断了联系,有的甚至见了面都行同路人。我在想,何必那么小气呢?为什么不能大度一些呢?祖宗们有句话说得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照这么说初恋情人最少还不得500年的缘分?

初恋情人实际上就是没有修成正果的老婆。如果是个有情有义的人,不但应该联系,甚至对方有了什么困难都应该帮忙。当然这里有很多外部因素也是不得不考虑的。例如怕引起对方丈夫或者妻子的误会,怕打扰对方的稳定生活等,那将另当别论。

总之,无论从那种出发点考虑,初恋是美好的,就冲这份美好,也不该忘却对方,因为我们是晕血有肉有感情的人。

撰稿:董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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