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三十來年未見過面沒有過聯繫的初戀,還應該再聯繫嗎?

滄海一粟142049066


如果當時好說好散或者因為某種無可奈何的原因分手了,可以聯繫。雖然成不了夫妻,至少也不應該成為仇人吧。

許多戀人分手以後,基本都斷了聯繫,有的甚至見了面都行同路人。我在想,何必那麼小氣呢?為什麼不能大度一些呢?祖宗們有句話說得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照這麼說初戀情人最少還不得500年的緣分?

初戀情人實際上就是沒有修成正果的老婆。如果是個有情有義的人,不但應該聯繫,甚至對方有了什麼困難都應該幫忙。當然這裡有很多外部因素也是不得不考慮的。例如怕引起對方丈夫或者妻子的誤會,怕打擾對方的穩定生活等,那將另當別論。

總之,無論從那種出發點考慮,初戀是美好的,就衝這份美好,也不該忘卻對方,因為我們是暈血有肉有感情的人。

撰稿:董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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