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全市檢察機關“兩項監督”專項活動 助力公安執法與法律監督的共贏發展

為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偵查監督能力,促進公安機關提升執法辦案規範化水平,近日,按照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治區公安廳的相關要求,市檢察院與市公安局共同印發了《關於開展“兩項監督”專項活動的實施方案》。該方案明確了職責分工和具體措施,有利於推動“兩項監督”專項活動的有序開展。

該項工作由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牽頭落實,在與市公安局充分溝通協調後,對開展本次專項活動的意義達成了共識。市檢察院和市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兩項監督”工作,明確指示要保證高質效完成各階段任務,實現公安執法與法律監督的共贏發展。

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全市檢察機關將主要通過案件排查的方式開展監督工作,對於在排查中發現的違法線索,依法予以監督糾正。

開展全市檢察機關“兩項監督”專項活動 助力公安執法與法律監督的共贏發展

法律知識小貼士“兩項監督”:具體是指刑事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二者都是檢察機關刑事訴訟法律監督權的重要組成部分。立案監督是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立案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的監督;偵查活動監督是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的監督。

檢察機關一般通過審查案卷材料、運用調查核實權等手段開展“兩項監督”活動。經審查發現相關違法行為的,檢察機關可以採取要求說明不立案或立案理由、通知立案或撤案、提出糾正意見等方式進行監督糾正。


【文字】市院第二檢察部 白晨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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