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檢察院打響涉“野”公益訴訟保衛戰

近日,肥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柯某某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依法宣判,被告人柯某某被判處賠償非法狩獵造成的生態資源損失並公開賠禮道歉。該案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首例獲得法院判決支持的野生動物保護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19年9月份,被告人柯某某多次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黑水雞,用於出售營利。經鑑定,黑水雞屬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被告人柯某某的行為破壞了國家野生動物資源,導致生物多樣性減少,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檢察機關在依法提起公訴的同時,一併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柯某某賠償生態資源損失並賠禮道歉。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濫捕濫食野生動物問題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濫捕濫食野生動物不僅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也給公共衛生安全帶來了重大隱患。2月24日,《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決定》正式審議通過。檢察機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應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對非法獵捕者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加大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行為的懲戒力度,通過實例警示和震懾涉“野”違法行為,推動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提升公眾的公共衛生安全意識和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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