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检察院打响涉“野”公益诉讼保卫战

近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柯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宣判,被告人柯某某被判处赔偿非法狩猎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该案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首例获得法院判决支持的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9年9月份,被告人柯某某多次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黑水鸡,用于出售营利。经鉴定,黑水鸡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被告人柯某某的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在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柯某某赔偿生态资源损失并赔礼道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滥捕滥食野生动物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滥捕滥食野生动物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也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了重大隐患。2月24日,《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决定》正式审议通过。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非法猎捕者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惩戒力度,通过实例警示和震慑涉“野”违法行为,推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提升公众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