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涉黑团伙被诉:拉拢村书记、村主任,腐蚀国家工作人员搭建“保护伞”

杭州一涉黑团伙被诉:拉拢村书记、村主任,腐蚀国家工作人员搭建“保护伞”

3月18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对鲍某某等30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行贿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系一起典型的组织架构严密、暴力手段明显、非法利益巨大、危害后果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近日,浙江检察通报了案件相关情况。

经审查,以鲍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05年成立以来,组织所谓的巡逻队以暴力为依托,以“挂靠费”为名向杭州市拱墅区皋亭坝一带的废旧布条经营户强收保护费,不断发展、壮大黑社会组织,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以修筑便道设卡收费的手段,非法控制工地出入口从而在承揽工程中抢得“话语权”;以持刀威胁、暴力殴打、聚众造势、滋扰纠缠等手段,驱赶工程中标方退出工程、迫使合作方放弃工程利益、强行向业主方索要虚增工程款,从中获取非法经济利益3000万元以上,严重破坏皋亭坝一带工程领域交易秩序;通过聚众赌博、高利借贷、威胁利诱等手段,拉拢淳安县遂安片村书记、村主任十余人,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控制淳安县遂安片工程领域提供帮助;采用感情投资、送钱送物等方式腐蚀国家工作人员,搭建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进一步垄断遂安片工程项目,并在部分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纵容下骗取政府资金1000余万元。此外,鲍某某还通过实施“套路贷”,或以“安家费”、“补偿费”等名义,指挥组织成员采用非法拘禁、暴力殴打、聚众造势等手段强索他人财物达1000余万元。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存续的十余年间,其组织成员结伙或单独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上百起,涉案人员80余人,涉及被害人百余人,非法获利上亿元,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农村基层组织政治生态和国家机关的公信力。

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潇湘晨报记者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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