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老子筆法的角度,探討楚墓竹簡“為之者敗之”章的歸屬

郭店楚墓竹簡《老子》有個特殊現象,“為之者敗之”章分別出現於甲本和丙本,這就帶來了幾個問題:1、甲本篇和丙本篇是有抄寫時間的先後之序,還是抄錄於兩個不同版本?2、“其安易持”和“為之者敗之”在王弼本中是第64章的上下部分,在帛書本中也被寫於一章中,而在簡本則是各自成篇的,這兩部分在《老子》原本中到底是不是同一章文字?3、通行本在29章寫有“為者敗之,執者失之。”與簡本的“為之者敗之”章有何關係?

對於簡本“為之者敗之”章,學界討論頗多,眾說紛紜,從某些細節上孤立地論證很難形成定論,你有正論,我可以提出更有說服力的反論。所以本文從這三個方面探討這一章節的歸屬問題。

文 | 楊吉德

第一個問題,關於甲本和丙本的區別。有學者認為“為之者敗之”甲本和丙本屬於不同的版本,如劉信芳:“這說明竹簡抄錄者當時所據已不只一種《老子》傳本。”有的學者認為簡本有經、傳之分,如高華平:“楚簡《老子》有經、傳之分,其中乙、丙二組為對《老子》經文的解說文字。”還有的認為丙組文字意象清晰,遠勝甲本,丙本才為本章正文。也有的認為甲本、丙本、帛書存在局部文字逐漸修改和完善的關係。我認為不是這麼簡單,其實最關鍵的問題大家並沒有考慮到,那就是立論的問題。這是甲本章的文字:

“為之者敗之,執之者【遠】之。是以聖人無為古無敗,無執故無逰。【臨事之紀】,訢【冬】女怡,此無敗事矣。(人之敗也,亙於其且成也敗之。)聖人谷不穀,不貴難得之貨;【井】不【井】,復眾之所,所化(化止)。是古【聖人】能【専】萬勿之自然,而弗【能】為。”

括號中的字與丙本書寫不同:“遠”,在丙本中寫為失;“臨事之紀”,丙本沒有;“冬”,丙本寫為終;丙本多出“人之敗也,亙於其且成也敗之”一段;甲本“井子”組合之字丙本寫為學;“聖人”,丙本沒有;“專”,丙本寫為輔;“能”,丙本寫為敢。如果仔細分析這些不同的字,也許會想,按照丙本的文字比較好理解,能夠順理成章,而按照甲本的文字原義,很多句子是解釋不通的,所以有人認為或者丙本是老子原文,或者甲本字通假於丙本字。

可能有人還會提出:如果甲本是老子原文摘抄,為什麼不能寫的像丙本一樣讓後人能看通?其實這樣想就要考慮下立足點問題了,甲本的其它章節都有很多文字難以解通,遠不如帛書本和王弼本那麼好理解。所謂解的通,是人們立足於王弼版本的意思往前推的,王弼的版本已經形成了完整的“後老子”思想體系,而真正老子的原文出現了,我們反而不認識他了,此謂之假的真之,真的假之。像本章的“遠”、“冬”、“井”、“聖人”、“專”,甲本原字不好理解,修改後的丙本就好理解,王弼本更是能貫穿一氣,這就是用後世思維推導原創文字的結果。故此說,真理往往和人們的認知背道而馳。

從老子筆法的角度,探討楚墓竹簡“為之者敗之”章的歸屬

第二個問題,帛書本將簡本的“其安也易持也”章和“為之者敗之”章合為一章,在通行本中序為64章,其實這兩部分的思想內容是沒有關聯的,早就有學者提出過錯簡之說。自從郭店楚墓竹簡出世以後,有更多的學者傾向於此說,即“為之者敗之”章似乎與29章有關聯,應當將其從64章中刪除。饒尚寬在《老子》註釋中,直接就捨棄了這部分。既然這兩部分沒有意義上的關聯,我們理應把它們分開註釋,但這絕不意味著將甲本“為之者敗之”章空掛起來,而它的歸屬卻成了一個難以決斷的問題。

第三,關於“為之者敗之”章的歸屬問題。筆者之前曾發表了對29章的解析,總覺難盡其意,待解析64章時,發現其後半部分,即竹簡本的“為之者敗之”章,才應該是29章原文,而帛書本的29章(按通行本順序)內容修改跡象十分明顯。為什麼這麼說呢?先看一下帛書本29章文字: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也,非可為者也。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故物或行或隨,或炅或吹。或強或挫,或壞或隳。是以聖人去甚,去大,去奢。”

首先,29章和64章(下)都有“為者敗之,執者失之”句,同一個句子不可能在兩處出現,只能有一處是原文;其次,64章(下)也不可能是從29章中部分移除出去的,因為“為者敗之,執者失之”在29章中是其前面句子的歸結,而在64章(下)中是其後面句子的立論,一個句子不可能同時兼具這兩種功能。故此必有一處是原文,一處是修改文。

我們再重點從老子筆法的角度加以分析。學界對老子文筆的普遍認識,如饒尚寬:“老子論述問題,正言若反,溫婉曲折,很少直言不諱,直奔主題。”雖然這種說法普遍認可,但卻是不正確的,因為這不符合老子的文筆架構。縱觀《道德經》全文,每個章節的開篇都是開門見山,直接為本章立論,而且都是正論,沒有緣由,沒有解釋。如:

59章:紿人事天,莫若嗇。

60章:治大國,若烹小鮮。

61章:大邦者,下流也。

62章:道者,萬物之注也。

63章:為,無為;事,無事;未,無未。

64章:其安也;易之也。

上例章節都是各章的第一句話,表達的是各章的主題,後面的文字不管多少,都是圍繞著第一句話所確立的主題而展開的,其它章節同樣如此。如果讀者對這些主題不明確,可以參閱我前面發表的文章。

再看29章開篇:“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似是發表個人的看法,算不得立論。緊接著寫:“天下,神器也,非可為者也。”似乎可以看作是立論,但不在篇首,又不能作為立論。其實,我們看一下後面的章節,就會發現這兩句話的來龍去脈。30章中寫有:“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強。”與“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是同一個意思。31章中寫有“夫佳兵者,不祥之器。”與“天下,神器也,非可為者也。”兩“器”呼應,模仿痕跡非常明顯。顯然,改寫者認為29、30、31這三個章節應該連為一氣,都是談戰爭和奪取天下的主題,故修改的意境非常相近。至於後世學者把“取天下”解為治天下,離題更是偏遠了。

為什麼改寫者會產生這種思路?原因出在本章原文的首句“為之者敗之,執之者失之。”認為這句話缺少行為的主體,肯定遺漏了什麼,便在前面添加了行為的主體,即“為之”的主體用了“取天下”,“執之”的主體用了“神器”,這樣句子的結構變得完整了,與後面的章節也形成了同一思想。其實,正是這種完美的文筆,暴露出改寫者對老子思路的無知。本文猜想,改寫者既然把篇首作了徹底改動,乾脆將本章原文嫁接到64章罷了。如果這種設想成立的話,又一個問題出現了,將“為之者敗之,執之者失之”作為29章的篇首,又怎麼能算作是一種立論呢?

從老子筆法的角度,探討楚墓竹簡“為之者敗之”章的歸屬

為之者敗之,執之者遠之。

問:作為一章的首句,是要為本章立論的,立論是不能空的。“為之者”是主動作為的人;“敗之”是結局。這句話的意思是主動作為的人會以失敗而告終,難道這是要倡導當權者懶政無為嗎?

答:這樣理解是片面的。“為之”是動詞,按照老子的一貫文筆,每章首句的動詞都是對“言之宗”的推衍,進而為本章立論。《道德經》是老子對《周易》卦的闡釋,是按照《周易》卦的順序對應排列的。所謂“言之宗”,是所在章對應《周易》卦的主題。如26章對應《賁》卦;27章對應《剝》卦;28章對應《復》卦;29章對應《無妄》卦。也就是說,《周易》無妄卦的“無妄”是29章的“言之宗”。

《無妄》卦的卦辭:“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元亨利貞”的意思是對非人力所能實現的事不要去做,才會元亨利貞。“為之”是無妄的反面,是有妄,難以實現而強力去做,那就不元亨利貞了,必敗無疑。

問:“執之者”指抓住而不放手的人。“遠之”,竹簡甲本寫“遠之”,丙本之字釋為“失之”,學界的普遍觀點,如李零:“‘失’兩見,前者作‘遠’,應屬誤寫。”認為“遠”是“失”的誤寫。此字到底應該釋為“遠”呢,還是釋為“失”?

答:甲本誤寫的概率幾乎為零。主要是他們認為“遠”字無從解釋,才釋為“失”。這是因為不知道“言之宗”的緣故,其實“遠”字才真正符合本義。按照《無妄》卦辭看:“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是說你不能堅持正確思想,就會走錯方向,不利於出去做事。“執之者遠之”可以理解為堅持作為思想而不改變的人,就會離正確的方向越走越遠。老子大概認為,《無妄》卦說的是兩種人,能做到“無妄”的是聖人,才“元亨利貞”;沒有此境界的君主或普通人為“其匪正”,他們做不到無妄,而且執著的堅持錯誤方向,所以開篇便寫“為之者敗之,執之者遠之。”

從後面照應的句子看,連續寫了三個“聖人”,代表正確思想,所以這個“為之者”、“執之者”應當指現時的君主。“不敗”的為實現盛德大業的聖人,“敗之”的為國家趨於衰敗的君主。


問:既然“為之者敗之”句

是本章的立論,為什麼不直接按照“無妄”的思想寫無為,而是寫無為的反面“為之”呢?

答:老子的文章不在於理論的高深,而在於實踐中得以運用。從後面的句子看,“無為”都是聖人所為,並不是本章要表述的重點,重點在於對現實社會問題的剖析,提出建議。當時列國很多君主思想上固執不化,不知順應時代潮流去改變國策,導致國力羸弱而趨於失敗,失敗的原因是值得深度思考的。所以“聖人”只是立論的一個參照,“為之者”才是本章的主角,而具體指向的內容在後面句子中才逐步揭示出來。

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

問:如果人人都不作為,社會豈不愈加落後?能不能解釋一下為什麼要堅持“無為”的思想。

答:歷來道學家認為,自然無為是老子哲學最重要的一個觀念。其實這個說法是片面的,只有保持社會的不斷進步和強大,才不會任由他國欺凌,尤其是在弱肉強食的春秋戰國時代,這是最簡單的道理,難道老子不知道嗎?老子不管說有為還是無為,都是有前提的,脫離開前提談概念,就會陷入迷茫的境地。老子在有的章節談無為,在有的章節也大談有為,無為和有為的依據是什麼?是依據“言之宗”——所對應《周易》卦的主題而來的。

比如在21章:“孔德之容,惟道是從。”講要積極地追隨有胸襟的君主才是人生之道,為什麼此處摒棄無為而講有為?蓋因21章闡釋的是對應之卦《周易》隨卦,隨卦意在動而不在靜,意在追隨而不在無為。

再如41章:“上士聞道,勤而行之。”指出思想高遠的士子,會把優秀的思想積極體現在行動中去,此處又是講積極的有為。為什麼如此講?蓋因41章闡釋對應卦《周易》大壯卦,大壯的意思是要強大我們的領導力量,只有行動起來才能使國家強大。

又如42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生”的字義在於積極主動的生化,與清靜無為是完全相反的。為什麼要這麼講呢?蓋因42章對應闡釋《周易》晉卦,晉有升、長之義,故此章之道重在生。請注意,這三個例子的言之宗都在所闡釋的《周易》卦中。所以我們不能割裂老子思想的根源,而熱衷於建立哲學思想的空中樓閣。

下面我們再談一下“無為”的來歷。“無為”來自於“無妄”思想,《周易》卦中,“無妄”又是如何產生的呢?我們看一下卦符:

從老子筆法的角度,探討楚墓竹簡“為之者敗之”章的歸屬

兩個陰爻代表微弱勢力,被陽爻圍困在下卦之中,既無政治力量,又無軍事力量,尚且無暇自顧,又怎麼能採取激進的冒險行為呢?所以卦辭講要堅持“無妄”的理念才能保存自我。老子沒有對卦象發表見解,而是對“無妄”卦名進行了提煉,先是根據社會現實提出了“為之者敗之”的立論,後面又從聖人的角度,用“無為”作為映襯,說明“為之”的錯誤所在。


問:“是以”的意思是後面所講的是真實事例,那“聖人”又是指誰呢?

答:《周易》是周文王所寫,也代表了文王所採取的謀略,故聖人指的是周文王。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理解“聖人無為故無敗”:

一、從“無妄”的角度分析,周文王用無為而致勝。《莊子外篇》:“文王順紂而不敢逆。”文王在國力尚未強大時,對商紂王恭敬有加,始終沒有推翻商王朝的舉動,而周國的版圖卻不斷擴大,國力不斷增強,為周武王剪商奠定了牢固的基礎。也可以說,聖人是有選擇的無為,而非完全無為。故這個“聖人”應該指周文王才是。

二、文王提出了封建體制,用井田制作為周王朝土地所有制,而井田制是從商朝就存在並延續下來的,是合理的時代產物,周文王只是延續而沒有改變,此謂“聖人無為”。後面的句子與此關聯更大一些。


問:“無執故無失”,講不堅持主動作為就沒有損失,這個“失”和前面的“遠”區別在哪裡呢?

答:竹簡甲本寫為“遊”,《郭店楚墓竹簡》註釋:“逰……此字楚文字中屢見,皆讀為‘失’,字形結構待考。”此字可釋為“失”。“執”是抓著不放。無執故無失,只要不是抓著不放就不會失去什麼。這句話從字面上是很好理解的,深層次的含義要讀到後面的句子才能領悟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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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事之紀,訢冬如怡,此無敗事矣。

問:“臨事之紀”在竹簡丙本中並沒有出現,怎麼看待這個問題呢?

答:丙本沒有出現,是因為丙本的抄寫者不知道原文為何要寫“臨事之紀”,故而刪去。沒有這一句,上下就能貫穿一氣,刪去似乎是有道理的。丁原植理解:“‘臨事之紀’意指面對事物處理時的準則或要領。”如果“紀”字在當時表示準則或要領,丙本就沒有刪除的必要了,說明“紀”字不可這樣理解。

紀,《說文解字》段注:“紀者、絲縷之數有紀也。此紀之本義也。引申之為凡經理之稱。”就是將紛亂之事綜理出頭緒。之,用為動詞。臨事之紀:處理事務時,要先找出事物發生的根源。

“臨事之紀”可以有多種解釋,但準確與否首先要看符不符合文章的佈局。上一句言“聖人”,是引述《周易》卦中無妄的思想,意思是聖人說了,堅持無妄(老子寫為“無為”)的思想就不會失敗。本句“臨事之紀;訢冬如怡,”已經不是聖人之言了,而是作者從這兩個方面對“無為故無敗”的理解和引申。“臨事之紀”按照前句理解,講無為是有緣由的,只有知道事物的根源才能確定哪些事情可以無為,而不是盲目的什麼都不去做;如果按照後面的句子去理解,就是指土地所有制的變革是由民眾自身需求所推動的,有著深刻的社會根源,統治者不能侷限於眼前利益的得失來判斷對錯。由此看,“臨事之紀”講的是要重視事物的根由,是畫龍點睛之筆,刪不得的。


問:竹簡甲本為“訢冬如怡”,丙本為“訢終若始”,此“終”和甲本之“冬”是異體字嗎?

答:不應該是異體字。丙本寫為“夂”,夂字古同終。簡本“終日呼而不憂”和“終身不勤”之“終”都寫為“夂”,沒有日旁。甲本“訢冬女(如)怡”之冬帶日旁,為冬的古字,所以此字應該解為冬天的冬。此句意在用冬天的嚴寒來形容人生或事業的艱難困苦。丙本和其後的流通本都寫為“終”,應該是錯改。

訢,《郭店楚墓竹簡》隸定為“誓”,流通本皆為“慎”,釋為“訢”較為合理一些。《說文》:“訢,喜也。”簡本之“女”通如。怡,喜悅,流通本改為始。訢冬如怡,如果有一顆欣喜樂觀之心,即便在嚴酷的冬天,也會感覺到很愉快。

無妄卦:“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說沒有妄動之人得了疾病,不需要吃藥治療,只需要抱著一種喜悅的心情就可完愈。這句話暗喻行大事的人,在遇到挫折時要保持樂觀的思想。老子則提出,要樂觀的對待自己的痛楚,事業就不會失敗。

“聖人無為”是講述無妄的思想,“臨事之紀,訢冬如怡”是老子對無為思想的推衍,併為後面的句子做鋪墊,讀者應該有所區別。


問:竹簡丙本在“此無敗事矣”的後面寫有“人之敗也,亙於其且成也敗之。”但甲本並沒有這句,應該怎麼看待?

答:趙建偉曾分析道:“丙組簡的‘人之敗也,亙於其且成也敗之’蓋為正文‘此無敗事矣’的推衍,乃是註文。”此說很有道理。丙本不光修改了原文,還寫了註文,延續到帛書本和王弼本,又在這個註文的基礎上做了更大的改動,完全改變了原有的主題和結構。通過此例,應該對《老子》的變化軌跡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我們現在學習的《道德經》,並不是老子的原文,也不是老子的原本思想,而是後世的道學,是用後世的思想改變了老子的初始思想。當然,此說並不意味著要對原本和現本評斷優劣,而是要進行追根溯源。

從老子筆法的角度,探討楚墓竹簡“為之者敗之”章的歸屬

聖人慾不欲,不貴難得之貨。

問:“欲不欲”,講聖人追求的並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是從哪個角度談起的呢?

答:這句話出自於《無妄》卦六二爻辭:“六二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不耕穫”是說不是為自己多獲得糧食而耕種,即不是為了實現自己的慾望而去作為,但求耕耘,不問收穫。


問:如何理解“不貴”?

答:“不貴”是不珍貴,說白了就是不貪。聖人保持“欲不欲”的無妄理念,在現實生活中,不貪圖珍稀之物。如此上行下效,聖人為百官做出廉政的表率作用。前句寫聖人“無為”、“無執”,與前朝有關,指出周朝體制的建立者對前朝某些體制沒有隨意改變;這裡寫聖人“欲不欲”,是立足於聖人自身的出發點而言的。此句所言的聖人理念,是為下一句老子提出的新思想做理論根據。

從老子筆法的角度,探討楚墓竹簡“為之者敗之”章的歸屬

井不井,復眾之所,所化。

問:竹簡丙本將甲本的“井不井”寫為“學不學”,後世流通本皆寫為“學”,甲本和丙本是否為同一字?

答:“學”字與本章主題不相關聯,也找不到寫此字的緣由,故丙本應當是錯改的字。此字甲本看似為“爻子”結構,有的釋為學(學),有的釋為“教”,按照《說文》亦可解為“仿效”。我認為此字的結構並非“爻子”,而是“井子”,即上面筆畫為“井”,下面筆畫為“子”。井表示井田,是商周時期所推行的土地所有制度;子為世代耕種之人。本字字典沒有解釋,但可以從《無妄》六二爻辭“不菑畬”中找到根源。菑是開墾荒地,是化外之地;畬是可耕種的熟地,即井田之地。不菑畬,不是為了擴大自己的井田面積而去開墾新的荒地。因為井田是一種公有土地制度,故不可開墾荒地變為己有。這樣就明白了,“井(井子)不井(井子)”的意思,是應當允許農人世代耕種的農田不再按井田公有制來耕作。

關於井田制,實質是一種土地公有所有制,夏朝曾實行過,商朝、周朝因襲井田制度。西周時已經發展很充分,由周王分封給諸侯,再由諸侯賞賜給士大夫。到春秋時期,由於鐵製農具的使用和牛耕的普及,許多農戶開墾荒地為私有,井田制逐漸瓦解。《孟子·滕文公》記載:“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周禮·小司徒》:“九夫為井”,一家耕種一百畝,九家農戶分別耕種分割為井字形的九塊農田,按收成的比例上交賦稅;更早的是中間部分為公田,由八家輪流耕種。戰國時期,商鞅在秦國推行變法,廢除了井田制,確立了土地私有制。這是關於井田制問題的時代背景。


問:《道德經》中,寫人的詞有民、人、百姓,與本句的“眾”字有什麼區別呢?

答:民、人、百姓泛指不同身份的自由人階層,也包括貴族;而此“眾”寫於井田之句,是聚集勞作的群體,是寄託於土地而生存的農人,他們大部分是奴隸身份,沒有自由可言,所以不同於民、人、百姓。從這個角度說,帛本及流通本將“眾”改寫為“眾人”,則混淆了“眾”的身份,是一種錯誤的修改。

“復”為迴歸;“所”為所有。復眾之所,將原耕種的公有農田迴歸為農人的家庭所有。這句話應該講的是關於將土地公有制轉變成私有制的問題。

從老子筆法的角度,探討楚墓竹簡“為之者敗之”章的歸屬

問:帛本和流通本此句都寫為“復眾人之所過”,而本文寫為“復眾之所,所化。”這裡有兩個問題,一是如何多出來一個“所”字;二是簡本之化(化止)是不是“過”的古字?

答:竹簡原本“所”字下有個重文號,等於有兩個“所”字,《郭店楚墓竹簡》註釋:“簡文‘所’下衍一重文號。”認為簡本多寫了個重文號。學界基於帛本和流通本的文句前推,基本上認可這一說法,認為“所”字下面的重文號是多餘的,不存在兩個“所”字。這種用後世的文字否定戰國竹簡文字的做法是不恰當的。

關於“化”字,竹簡甲本寫為上化下止,丙本寫為辶化,顯然這個字不該釋為“過”。“止”為至、到,即實現;“化”指變化。化(化止),發生了變化。“所化(化止)”,指所有制發生了變化。“井不井,復眾之所,所化(化止)。”意思是:應當允許農人原耕種的井田不再作為公有制的田地來耕種,讓這些土地迴歸到農人家庭所有,這樣土地所有制就發生了轉化。解讀到這裡,我們終於明白,前面所謂的“為之”、“執之”,都是圍繞著土地所有制而言的,主體是統治者,即統治者不要去爭,不要抓著不放,因為土地革命是時代趨勢,是下層民眾自發的行為促使所有制發生了變化,這是土地革命的根源所在。


問:按照通行本:“聖人慾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眾人之所過。”聖人之後,兩句話文句對仗,方有文采。如果後句寫成“井不井,復眾之所,所化。”就失去了應有的文采,存在文句的不合理性,是否從這方面做一下剖析?

答:我這樣解讀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從“聖人”的角度看,如果都是指聖人所為,通行本的對仗句式就是對的。“聖人慾不欲”指的是聖人所言所為;“井不井,復眾之所,所化”的前面沒有寫“聖人”,應該指時下將土地公有制改為私有制的做法符合聖人思想,故“井不井”句不應看作是聖人所為,兩個句子就沒有對仗的必要。

從內容看,後句在聖人思想的基礎上又推進了一步,提出土地所有制轉變的問題,自然不能用相同的句式來表達。

從句型看,兩個句子不相對仗,本身就意在提示各自的主體不同,是聖人思想和發展聖人思想的關係。所以,這個重文號是不能刪除的。

從老子筆法的角度,探討楚墓竹簡“為之者敗之”章的歸屬

是故聖人能専萬物,之自然而弗能為。

問:竹簡丙本此句寫為:“是以能輔萬物之自然,而弗敢為。”“是故聖人”和“是以”有什麼區別?

答:“是以”為連詞,因此。丙本寫“是以”,是連接前句“聖人慾不欲”這個主題而改的,因為改寫者無從解釋原本為何要在此句再寫聖人,認為是多餘的,故又刪去了“聖人”二字,刪減的意圖是非常明顯的。可以說,丙本的改動是大錯特錯的。“是故”雖然也為連詞,卻表示後面寫的內容是有出處的,與前句不是同一思想。“聖人”,說明後面是聖人所言,並非是老子自己的發揮。本章有三個“聖人”,是聖人三個不同角度思想的體現,不可混為一談,更不可把“聖人”刪減掉。


問:甲本寫“專萬物”,丙本寫“輔萬物”,人類太渺小了,只能輔萬物,怎麼能專萬物呢?是否甲本寫錯了?

答:看似丙本的“輔萬物之自然”是對的,其實他不知道甲本的“專萬物之自然”是什麼意思,故用“輔”而棄“專”。

“是故聖人能専萬物,之自然而弗能為”是從《無妄》卦象辭而來的,“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甲本之“聖人”指的是象辭中的“先王”周文王;“萬物”對應的是象辭之“萬物”;“自然”指的是“茂對時”,要符合萬物生長的時節規律;“專”為掌管,是指“育萬物”,掌管萬物的生長。聖人也代表權威,有掌管天下萬物之權。


問:這句話前面寫“能”,後面寫“弗能”,能和不能的轉折點在哪裡呢?

答:這是個很關鍵的問題,其轉折點在“之自然”。這句話的句讀應該是:“是故聖人能専萬物,之自然而弗能為。”聖人是王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聖人掌管天下萬物,當然“聖人能專萬物”了。之,介詞,相當於“於”。“之自然而弗能為”,由於順應自然規律而不去妄自為之。聖人能專萬物而不專,就因其順應自然而捨棄自我。這句言聖人之事的思路是從象辭引發的,而言說的內容卻是借古言今,提出了關於君王放棄土地專權的理論依據。這個“自然”是民眾的自我需求,是社會的時代洪流。


縱觀全文,本章的主題是從《周易》無妄卦而來,提出領導者不可妄自為之,立論是為之者敗之。其實,我們無論從字面上怎樣解釋,“為之”和“無為”都說不清楚,因為這個論點最終是為“井不井”作理論依據的。本章的結構層次是很明顯的,凡有“聖人”的句子,表述的都是《無妄》卦中的思想,其後的句子則是老子用文王思想聯繫社會現實做的深度解析。三個“聖人”體現了三個不同層次的思想脈絡:

第一個“聖人”是按照無為(無妄)的意旨行事;而我們遵從無為必須要知道事物發展的本源。

第二個“聖人”講封建所有制並不是為了滿足統治者慾望而建立的;而現在土地所有制的變化也是符合聖人思想的。

第三個“聖人”由象辭而出,言聖人能享萬物,卻處於對自然的敬畏而不去做。言外之意,現在的君主應當順應民意,放棄對土地所有權的享有。

我們會發現,本章的主題思想是無為,而核心內容是為土地所有制變化尋找理論依據。從文章結構看,理論鏈條環環相扣,完整清晰。從章節的排列順序看,“為之者敗之”章與《周易》無妄卦的排列順序相一致,當為第二十九章原文。

從老子筆法的角度,探討楚墓竹簡“為之者敗之”章的歸屬

今譯

妄自作為的人會以失敗告終,抓住不放的人會離自己要追求的目標越來越遠。

根據這個道理,聖人堅持不妄自作為,所以沒有失敗;不抓住財產不放,所以沒有什麼損失。

做任何事情都要找到它的根源。保持一個欣喜樂觀之心,即便在嚴酷的冬天,也會感覺到很愉快,這樣就不存在把事情做壞了。

聖人追求的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物質欲,不珍貴難以得到的貴重之物。

把農人耕種的田地不再像井田制那樣管理,復歸成農人自己所有,土地所有制就自然發生了轉化。

所以我們知道,聖人有權力將萬物據為己有,但出於對自然規則的敬畏而沒有這樣去做。


附:《周易》無妄卦

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初九無妄,往吉。

六二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

六三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得之,邑人之災。

九四可貞,無咎。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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