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潞城區人民政府發佈禁燒令

長治市潞城區人民政府禁燒令

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6月15日是我國北方地區森林防火期,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改善全區大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條例》和《長治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關於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垃圾、落葉等雜物的緊急通知》(長氣防辦〔2019〕2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區政府決定發佈禁燒令如下:

一、禁燒時間

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6月15日

二、禁燒區域

全區所轄範圍內

三、禁燒要求

(一)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垃圾、落葉、雜草;

(二)禁止在林區內吸菸、野炊和從事狩獵活動;

(三)禁止在林區上墳燒紙、燒香、燃放鞭炮;

(四)嚴禁牛羊工或其他作業人員攜帶火種入山;

(五)嚴格控制智障人員攜帶火種進入林區;

(六)嚴禁其它非生產性用火。

四、處罰措施

對違規野外用火的當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森林防火報警電話:12119 6763448

編審 | 楊 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