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手段能否讓犯罪無處遁形?

2020年2月23日,南京警方藉助DNA檢測技術和大數據,將28年前殘忍殺害原南京醫學院在校女學生林某的犯罪嫌疑人麻某鋼(男,54歲,南京某公司駕駛員)抓獲。

2019年11月28日,身背7條人命、潛逃20年的勞榮枝,在廈門某商場被警方帶走,這是廈門警方利用“人臉識別技術”抓住該女逃犯。

高科技手段能否讓犯罪無處遁形?

勞榮枝

歌神張學友除了歌好聽之外,他的全球巡迴演唱也成為"逃犯剋星",到目前為止已經在他的演唱會上抓住60多個逃犯。這也是“人臉識別技術”應用的結果。

隨著科技技術的發展,高科技手段,諸如互聯網、DNA檢測、大數據、人臉識別等技術的聯合助力下,幾年前、十幾年前,甚至是幾十年的眾多懸疑、未決案件的犯罪人員都得以繩之以法。

1、身份證資料信息化

公安部1984年啟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證,2004年更換為內置非接觸IC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至今已形成全國14億人口的真實身份信息庫,並保存有數碼照片。身份證資料信息化工程全面建立和形成,給全社會安全治理奠定了堅實基礎。

基於身份證為基礎的其它信息化工程也同步展開,手機、住宿、出行、消費、網絡等等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可以快速跟蹤或鎖定你的身份信息。

2、天網工程、海燕監控、人臉識別

平安城市和智慧城市經過十幾年的普及和建設,天網工程、天眼無處不在,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不管是道路交通還是生活娛樂,各個城市在各個重點區域部都設有高清攝像頭,再疊加上小區、門店、單位等自籌自建視頻監控點,部分還與天網工程形成對接,這些攝像頭交織在一起形成天羅地網,成千上萬的視頻採集設備每天產生著海量的數據信息。

高科技手段能否讓犯罪無處遁形?

3、大數據、雲計算

海量的信息數據要進行分類、整理、辨析,採用人海戰術是根本行不通,大數據、雲計算就登上舞臺。大數據與精準獲取、精準服務、精準管理、精準打擊、精準防控和精準監督深度融合,形成“大數據+”打防管控模式,織起了守護百姓平安的“數據鐵網”。

通過這些高科技手段的應用,使許多依靠常規技術無法或難於偵破的案件在這一神探之下無所遁形,真正體現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但是,這些高科技技術使用過程中,也還存在一些問題:

1、高科技手段的準確性?

人臉識別在英國警方應用時,識別罪犯的錯誤率遠高於正常水平,尷尬錯抓了2000多人。在歐冠一輪比賽中,系統發出了2470次警報,其中有2297次錯誤,173次正確,錯誤率高達92%。在另一場演出中,系統發出了五次警報,結果是5個誤報和0個準確。

一名18歲的美國大學生起訴了蘋果公司,指責蘋果在店內使用人臉識別技術,並且這項技術錯誤地將他識別成了小偷,導致他莫名其妙收到傳票,後來還被警察逮捕,給他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失。這位大學生要求蘋果公司賠償10億美元。

ACLU測試了亞馬遜公司開發的人臉識別系統Rekognition,讓這個系統來識別美國議員的照片,結果,系統將多達28名議員識別成了罪犯。

高科技手段能否讓犯罪無處遁形?

2、高科技手段的合法性?

2019年5月,舊金山市通過決議,禁止警察等公權力機構使用人臉識別技術。隨後,同屬加州的奧克蘭市,以及馬薩諸塞州的薩默維爾市也出臺了人臉識別禁令。在全國層面,兩位參議員提出了關於限制人臉識別技術應用的法案,目前獲得了共和黨和民主黨兩黨議員的支持。眾議院也有議員正在準備相關法案。

歐盟正在考慮對人工智能技術進行嚴格限制。在正在籌劃的監管方案中,如果公權力機構或者商業公司想要使用人工智能技術,那麼所有被牽涉到的歐盟公民就有權知曉:他(她)的人臉數據何時被使用了。歐盟希望通過這方面的立法,樹立一種“人工智能監管的世界標準”,這種標準可以通過清晰、可預測、統一的原則,充分保護個人的權益。

高科技手段能否讓犯罪無處遁形?

高科技手段作為新興技術之一,在給公安機關執法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可能會帶來其他各種風險,需要加強防範信息技術濫用導致的犯罪手段多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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