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對企業等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

我市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政策為:

從2020年2月起,在確保我市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對企業等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減徵期限為3個月。

我市相應的配套措施為:

一是繼續執行緩繳政策。自2020年1月下旬疫情爆發以來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市醫保經辦機構對企業採取了職工醫保費緩繳的措施,緩繳期限不超過3個月。到3月底期滿後市醫保經辦機構可根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對仍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可再次進行緩繳,累計緩繳期限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用人單位應繼續按月申報應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免收滯納金,職工醫療和生育保險待遇不受影響。緩繳期滿,用人單位應按時足額補繳醫療保險費;未能按時足額補繳的,對不誠信企業錄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並按規定依法予以追償。

二是優化辦事流程,減少人員聚集。持續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面梳理規範業務流程、簡化審核環節,優化辦事流程,按照管理權限逐步向城六區下放醫保經辦業務,實現“一窗口受理、一窗口辦結、一站式服務”,減少人員聚集,確保業務經辦順暢、便捷。實施減徵和緩繳不增加參保企業事務性負擔,不影響參保人員享受當期待遇。參保單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個人繳費的義務,醫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確保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三是實行網上辦理,並形成常態化。市醫保經辦機構在試運行網上辦理徵繳申報核定業務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優化完善信息系統和業務流程。同時,積極推進“互聯網+醫保”應用,升級網廳服務,推行“不見面”服務,依託標準化、信息化、智能化平臺實現從參保繳費、費用結算及監督管理全流程的 “線上辦、一次辦、即時辦”,並形成常態化。

四是加強基金監管,確保基金收支平衡。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加強基金監管,做好統計監測,跟蹤分析基金運行情況,採取切實管用的措施,管控制度運行風險,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根據我市職工醫保費減徵後基金收支情況,合理調整2020年基金預算。

當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出現了積極變化,市委市政府積極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努力將疫情對我市的經濟影響降到最低。經初步匡算,我市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政策實施後,最大可為企業減負5.5億元左右。這對於減輕我市企業負擔,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記者:張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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