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業”呼聲愈發高漲!為什麼物業這麼不受待見?你怎麼看?

鐵錘傳媒


物業的存在沒有為業主做到實際的工作,處處給業主設置門檻,專門欺壓業主!


財法一自然


我覺得城市應該修一些小區不要物業的,因為貸款買房和舉全家之力買房的太多,本來就不寬裕,每個月節約兩三百不好嗎。有人會說了有物業管理會好一點,有保安站崗裝逼有檔次。現在的保潔公司這麼多每家每個月出10塊讓他打掃公共區域,修修花草,保潔公司是搶著幹。我住的就是沒物業的一個月才1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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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物業,是最合理的做法!一來物業是開發公司強加給業主的霸王條款,不容業主商量。二來物業無事可做,每天門口幾個保安也就是管管車輛進出,沒有任何作用,再就是業主付出巨大經濟代價,沒有應有的回報。取消物業服務後諸如小區衛生、綠化、電梯、照明都可以花錢僱人專門服務,沒必要讓業主一年365天24小時出錢養那麼多物業人員,各種工作用得著時,臨時找一兩個人就夠了,幹完就走,那費用要降低三分之二以上!


隨風125005776


關於"取消物業"的呼聲四起,我認為有點過了。

首先,物業的出現是居住形式發生變化的產物。隨著各種住居小區的出現,大量的人生活在一個小區裡,就有很多的事情需要有人來管理。比如公共區域的衛生,拉圾的處理,公共設施的維保,還有綠化的維護等等,都需要有人去做。如果沒物業,後果可想而知!那麼就是卻然物業不可或缺,那為什麼會有很多人反感物業?要求取消了它呢?

那麼我們來看現在的物業的特點:一收費高,二,服務質量差,三,對業主態度差。現在的物業給業主的感覺是花高價請了幫老爺來噁心自己!試想,這樣的物業有誰歡迎呢?

因此以我個人的觀點,不是應該取消物業,而是讓業主們自已選擇自己滿意的物業。物業本就是服務型的,是為業主服務的。原來那些物業都是開發商的,,所以會那麼不把業主放在眼裡。我想,所謂的取消物業,就是廣大的業主想換掉那些開發商的物業公司吧。





自在1577


想什麼呢?取消物業?現在高層住宅小區沒有物業?連電梯都動不了,配套的二次供水沒有,物業管理的服務用變壓器都需要高壓電工值班管理,沒有物業管理你連生存都困難,那些不交物業費的人就是想佔交費業主的便宜。物業管理不到位,可以通過更換物業公司管理人員,適當調整物業費。再不行就更換物業公司,但不能沒有物業管理。


tjxkzjl


原因很簡單,作為業主本來是想花錢請個管家,替自己管理小區和物業,讓自己生活和你舒適,結果很多業主花錢享受不到服務,結果倒是請了個大爺,只顧撈錢……

服務差勁、費用高昂、態度極差,業主還得花錢養著他們……他又不是業主的爹,為啥要慣著他,孝敬他……沒人願意自己華山給自己找不自在……



電商老程


房子是我買的,土地使用證是我的,業主在自己的地上停車要給物業交錢。哈,天方夜談。現在的物業不是管家,是主人。


zft8899吃貓的魚


我國的物業起步較晚 人們對物業的認知也很淺顯 購買服務和服務者都存在問題 從物業來說 掙錢越多越好 錢與服務脫鉤 從業主說 也不知道物業是幹什麼的 只知道看個門 掃個地 這樣雙方經常對立 實際物業也是一種帶有公益事業的有償服務 我們國家應由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管起來 這樣 一是便於管理 政府更好的掌握 服務轄區居民 二是統一管理 節省人力 提高服務質量


常寧元


物業不被人待見的原因有三點

一是很多物業只會一個勁的提升物業費,而服務並沒有提升,居民花了更多的錢但是服務卻沒有提升心裡肯定不平衡,所以很多人慢慢的就不待見物業了。

二是很多物業公司沒有專業的資質,都是靠關係進來的,做不好專業的事情,或者有的物業只收錢,不做事的也很多,小區環境、綠化、衛生等情況還是亂糟糟的,很大程度上拉低了小區的檔次,只有物業可以違法對付業主,而業主卻是投訴無門,相互的勾結,讓物業成了無法無天的行業。這樣的物業公司也是不受待見的。

三是很多物業公司賬目不清晰,不公示,比如現在小區的電梯廣告費,停車費等費用應該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執行歸所有業主所有,業主有合法的分配權,可是現在大部分小區物業對於這一塊的費用都中飽私囊,只有少部分的物業公司會把這些費用抵消物業費或者年底以分紅的方式發放給業主,這也是導致物業公司不受待見的一個原因。

能不能取消物業

首先,物業是不可能取消的,取消了之後小區內的環境、綠化、垃圾、維護沒人去做,別想著靠業主去做,或許剛開始的一段時間會有部分業主會主動去做,但是時間長了,很多人都堅持不下去,畢竟人各有志,不是所有人都願意去做物業所做的事情,因為時間的關係,很多人願意出錢找人去做物業所做的事情,自己不願意去幹,這樣的話矛盾就出來了,乾的多的人心裡不平衡,乾的少的覺得我不幹有人幹,到最後都沒人幹了,小區的環境變得越來越糟。業主的特性使然,註定是一盤散沙,自私自利的個體。一個缺乏約束,沒有統一目標的散沙結合體,自然是不可能為了整體利益而做出奉獻,能奉獻的都是很少數人。取消物業公司,註定小區樓道是垃圾成堆,蚊蠅飛舞。我們小區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成立業委會結果投票還有人搗亂,和物業公司談判,結果連三分之一的業主都不到。

可以讓住建主管部門出一部專門針對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讓物業正規化、合理化,然後再成立一個監管機構,監督所有物業,對於不合格的物業和賬目不清,中飽私囊的物業進行處罰或者取消從業資格。


希望大家的小區都不要遇到黑心物業,如有不同意見請在評論區評論!


都市生活圈子


就像農村有村,有大隊,小區就應該由社區管,現在平民百姓壓力太大,物業收費確實太高,買房本來就不容易,管理費還高,每月交幾百,管理費比十幾年前租房還貴。

我建議徹底解決的辦法就是取消物業公司,小區納入社區管理,由社區的網格員配備助手管理一個片區幾個社區的環境和公用設施維修,(部分責任相當於60年代的居民委員會),由業主公選的小區業主委員會掌控維修基金(含停車費收入),支付清潔工、綠化工的工資、設備維修費(工人的聘用工作考核和維修的工作由網管員負責,開支報業主委員會審核撥付),這樣一來,業主也不用再交納高額的物業費。

小區的開支充其量就是支付清潔和綠化的工資及材料費用,先從業主交納的維修基金開支不夠再由各戶分攤。

從這次全國疫情時期來看,每天疫情的調查統計,志願者的組織、居民的生活物資供應(團購)、愛心蔬菜的發放等工作,還不都是靠社區委員會來運作!而社區管理機構(武漢市叫“黨員和群眾服務中心”)代表了政府的最基層組織,是應該履行政府的部分職能的(就像“居民委員會”時期)。按以上所說,就是過去居民委員會的部分職能,除了不管理小區的資金以外,其它都管(包括組建和考核業主委員會,小區之間的評優)。平時小區各個大小門都開放(因各樓棟有門禁),

創建一個和諧的社會環境,別有用心的人在管小區無異黑社會,應由社區牽頭治理,由政府監督,社區建議多安裝些攝像頭聯防到社區派出所以保證老百姓安全以高寶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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