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頭看”,追訴漏犯助企挽損

浙江檢察網溫州訊 “你們的案件‘回頭看’,幫助我們挽回了一筆損失。真得非常感謝。”3月18日,得知公司原職工陳某因職務侵佔罪被法院依法懲處的消息後,奧康集團法律風險防範部經理徐某對承辦檢察官表示了感謝。

這是一起典型的監守自盜案件。陳某的被查處,要得益於永嘉縣人民檢察院開展的案件“回頭看”專項行動。2019年,為更好護航民營經濟發展,營造更優法治營商環境,永嘉縣檢察院對所轄區域內2017年以來的涉企案件開展“回頭看”。經查,檢察官發現高某(已判刑)職務侵佔一案中,其下屬陳某具有事先共謀、共同作案的行為,其行為可能涉嫌職務侵佔。

事情要從2014年10月說起。當時,高某被任命為奧康集團甌北製造基地原材料倉庫主管,負責貨物出入庫審批工作。1988年出生的四川小夥陳某在同年12月入職該倉庫擔任保管員,負責貨物出入庫的登記、核對及相關出庫交接等工作。

然而,每日大量物料的進出,卻讓兩人“眼紅”了。2015年10月4日,兩人經事先商議,利用職務便利,由陳某整理皮料,高某聯繫駕駛員及收購下家,偽造出門單,將66包皮料偷運出並予以銷售。10月12日,公司管理人員發現皮料被盜,要求高某歸還。10月14日,高某將涉案皮料運回。經核實,被侵佔的皮料價值人民幣17餘萬元。2018年4月,高某因犯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而同案的陳某因犯罪情節隱秘,未被及時查處。

在永嘉縣檢察院開展案件“回頭看”過程中,陳某被及時揪出。2019年7月,該院對陳某涉嫌職務侵佔共同犯罪啟動立案監督程序。後陳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然而,歸案初期的陳某仍抱有僥倖心理,自認為事情過去已久且自己留下證據不多,拒不承認自己的犯罪行為。但是,自啟動立案監督程序後,檢察官始終緊盯案件進展。在對高某一案詳細梳理和再次審查的基礎上,提前介入案件偵查,多次和公安機關研討案件,並提出細化思路,引導偵查。隨著案件偵查的有力推進,陳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時,正值疫情防控關鍵期。承辦檢察官在詳實審查的基礎上,也注重對陳某的釋法說理工作,並細緻叮囑陳某自身做好自身防護。漸漸地,陳某的對抗情緒緩和了下來,並承諾願意認罪認罰。而隨著企業復工復產日期的臨近,承辦檢察官主動對接陳某及其被害企業,立足案件事實,引導、鼓勵犯罪嫌疑人退賠,幫助企業挽回經濟損失6萬元。

涉企案件,辦理一起,更應教育一片。對檢察官辦案的依法用心,也讓陳某清晰地認識到自身違法犯罪的危害,表示願意在永嘉縣檢察院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時“現身說法”,以自己的經歷來警醒其他同事,切勿貪圖眼前小利,以身試法。

2020年2月24日,永嘉縣檢察院依法對陳某涉嫌職務侵佔罪提起公訴。3月12日,永嘉縣法院一審作出判決,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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