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
播州區查處一起
出租車司機酒駕的違法行為
膽也忒大了!
天天載客的出租車
竟然還敢酒駕
必須嚴懲!
拘留!罰款!還丟了飯碗……
01
出租車違規攬客引交警注意
2020年 3月18日上午9時12分,播州交警在城區復烤廠路段興茂財富小區路口處對違停車輛進行勸離過程中,一輛在路口攬客的出租車引起了交警的注意,此車橫停在離交警執勤點30米的路邊,既影響小區車輛的正常出入,又影響行人的日常通行。
02
交警檢查現端倪
為及時清理路邊違停車輛的隱患,交警隨即上前開展勸離工作,雖然該名駕駛人強打著精神和交警交流,但眼神中流露出慌張神色,這些端倪並沒有逃過交警蜀黍的火眼金睛...
03
飲酒駕駛營運客車被查處
當交警進一步靠近該名出租車駕駛人並進行問詢時,一股淡淡的酒味隔著口罩飄進了交警的鼻中...發現這一端倪後,交警陳華使用隨身攜帶的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安裝上全新的一次性呼氣管對其進行酒精檢測。
測試結果顯示: 54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屬於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出租車司機楊某某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將被依法處以5000元罰款,行政拘留15日以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據瞭解,該駕駛人楊某某,準駕車型為B2,由於3月17日晚吃飯時飲酒,第二天早上仍駕駛貴CU5***號出租客運汽車出門載客,途中被播州交警查獲,屬於典型的“隔夜酒”案例!
交警提示
查處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不會選擇性執法。出租車司機載著的是乘客的安全,外出攬客的“的哥”既要對自己負責更要對乘客負責,酒後駕車不會被查的僥倖心理千萬不能有!同時,乘客發現營運車輛駕駛人有飲酒駕駛行為的,請拒絕乘坐,並及時撥打報警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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