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註銷成立清算組,但股東都是非自然人,清算組怎麼組建?


清算組成員並非一定是股東,也可以是外聘人員;股東都是非自然人,也可以指定代表作為清算組成員。

依據規定,有限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組成員可以從下列人員或機構中產生:

1、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2、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

3、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中具備相關專業知識並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

所以,清算組成員並非一定是股東,也可以是外聘人員;股東都是非自然人,也可以指定代表作為清算組成員。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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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是自然人。

清算組又稱清算人,是指在公司清算期間負責清算事務執行的法定機構。公司一旦進入清算程序,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經理即應退任而由清算組行使管理公司業務和財產的職權,對內執行清算業務,對外代表公司。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1.依據《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因此自然人獨資的一人有限公司可由該自然人股東一人獨自成立一人清算組即可進行公司清算。 2.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內資企業登記表格和內資企業登記申請提交材料規範》中公司清算組備案提交材料規範,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關於成立清算組的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關於成立清算組的書面文件(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因此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或一人有限公司的書面文件確定。 3. 依據上述規定和規範,公司進行普通清算的,經股東會決議選舉或任命,公司清算組成員可由會計師事務所人員組成,履行清算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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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清算組的成員並非必須是公司股東,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應理解為公司股東是公司的清算義務人,其義務是組織公司的清算,即成立公司清算組,具體執行公司清算事務的為公司清算組,清算組成員稱為清算人。“清算義務人與清算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清算義務人的義務是組織清算,故又有人稱之為公司清算的組織主體。而清算人是在清算中具體進行清算事務的主體。”(注1)“清算義務人是指依法啟動清算程序的主體,其義務在於根據法律規定及時啟動相應的清算程序以終止法人。清算人是指具體負責清算事務的主體,其義務在於依照規定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Hello李建


按你的問題,全民所有制公司,還得14億人學會當老闆才能清算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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