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臨時工與正式工同工同酬,那這樣對於考試的人來說公平嗎?

我們的愛JH


我需要說明的幾點:

1:這裡的臨時工應該特指單位直接招聘的臨時工,不含勞動派遣工(派遣工連關係都不在現單位,沒理由對現單位提工資要求);

2:劃分臨時工與正式工是當前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臨時的意思即為臨時需要,不是長期需要。有人認為應該統一歸位正式工,實際上是十分不切實際的,假設一個有10個正式工的工地每天都要搬磚,第一天需要搬100塊磚,10人就能搬完,第二天需要搬200塊磚,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搬完,怎麼辦?那隻能去招聘臨時工了,而在第3天又只需要搬100塊磚了,這時候就需要解僱那10名臨時搬磚的。如果不解僱的話依然需要支付工資,哪有那麼多錢?至於為什麼要解聘那10名臨時的而不是正式工,這是因為無論是臨時的還是正式的,都不願意被解聘,那就肯定要立一個規矩,來劃分一下是否被解僱的界限,那就是招聘考試。

3:臨時工和正式工肯定需要區別對待的。以交通警察為例,正式工通常是經過大學畢業,通過統一公務員考試進入的,而協警大多是中專畢業直接進入的,普遍而言,這兩類人的接受事物能力,學習能力肯定是不一樣的。如果協警和交警享受一樣的工資待遇,那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那是不是讓很多人覺得,大學畢業和中專畢業都是一樣的,那還有必要讀書嗎?

4:臨時工和正式工能否拿到相同的工資,主要還是看單位的財政情況和規定。如果單位實現了同工同酬,臨時工應該感謝單位,但是單位如果不實行同工同酬,你也沒什麼好說的。



蔡先森的VLOG


我認為是公平的,以下主要從兩個點來說這件事。

首先說臨時工與正式工同工同酬這件事,“同工同酬”是大家一直倡導實現的事,如今能實現,那是再好不過了的事,所以同樣的工作,正式工能幹,臨時工也能幹,那就應該給予臨時工和正式工同樣的待遇,才能彰顯公平,如果正式工幹同樣的工作拿的錢多,而臨時工幹這份工作,卻拿的工資少,這很明顯就存在著歧視和壓榨;對於臨時工來說有失公允,一定程度上也有剝削的意味。

然後我們再來講同樣的崗位能僱傭臨時工,對於考試進入體制的人公平嗎?

這依然是公平的,之所以能提出這個問題,一定是通過考試進入體制的人所提出的,為什麼會提出呢,因為覺得自己通過千軍萬馬的複習考試,經過層層選拔才進入到體制內去,而臨時工可以隨便進來,並且還和自己同樣的工資;顯然這是一種仇富心態,見不得別人比自己好。

為什麼說這樣是公平的,因為無論是考試進入還是臨工進入,這屬於兩種類型的招聘方式,雖然方式不同,但是設置的門檻高度差不多是一樣的,比如考試進入需要的是本科學歷,那麼臨工的學歷也不會比你差,比如該崗位需要什麼技能,考試進入需要滿足的技能,臨工一定也是具備的,可以說無論是臨時工還是正式工,他們屬於同等學力,唯一的區別就是沒有經過考試;但是別忘了,考試進入的還是有優勢的,臨時工說解除合同就解除了,一點賠償都不用給,而考試進入的屬於合同工,不能隨便解除,即便是解除還是層層審批,並且還有高額的賠償。

所以總的來說,即便是臨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但是在其他待遇和保障上還是有所差異的,仍然是考試進入的職工福利待遇更優厚一些。

感謝閱讀,我是杏豆,企業培訓師,勞動糾紛諮詢師,社保專家,專注職場乾貨分享,感謝閱讀、點贊與評論,歡迎關注向我提問!@筆記簿杏豆


筆記簿杏豆


感謝題主,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我姑且就把這個問題當做是體制內臨時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問題吧。如果臨時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話,我認為這不僅是對通過考試進去的人來說是極不公平的,對單位和社會也是不公平。我先講個我以前單位某縣扶貧部門的用工現象:縣扶貧辦是一個行政業務性單位,有23個編制,8個退二線的不做事,還有13個在編的,空編2個。以前由於扶貧工作不受重視,單位業務不多,人不多也不忙,只有聘請了1個臨時工(聽說是某縣領導親屬)。我2015年進去那年,精準扶貧工作如火如荼呀,單位一下子招兵買馬,配備了精兵強將,光從各鄉鎮單位抽調的副科級及以上領導就7個,普通幹部十來個,業務量一下子猛增新增,這些人也還不夠用呀。好傢伙,這下無論是外單位還是單位內的領導同事一下子塞了十多個進來做臨時工,大多數叫去下鄉常年督查了,留了3個年輕人(1個是單位老大的關係,2個是某縣領導關係)在辦公室打雜。但是看他們的態度,我覺得完全不像在工作,而是在找個地方複習而已,反正他們從早上來單位了就開始看書複習,打雜的事兒?愛誰去誰去。我們再忙,他們也得空,為嘛?重要的事比如辦文、辦會、接待等他們都做不了,簡單的事兒他們不屑於去做,我們也不會叫他們去做,因為簡單的事兒也經常出錯要返工。。。下面,我們來說說同工同酬的事兒了。

第一,臨時工和正式工真的同工了嗎?不管你們信不信,反正我是一百個不相信。我想大多數單位都是這樣吧,在編正式工是做事主力,特別是涉及到一些資金、項目或人事等方面的,估計沒有哪個單位的領導會把這些事情交給臨時工來做吧?而臨時工一些只是做些輔助的工作,比如文員呀、打字員呀、辦公室接打電話呀等等。而工作量也是差別很大,單位的在編年輕幹部每天基本上都有做不完的事情,每天10-12個小時工作時間的人大有人在,但是臨時工加班的卻很少,他們基本上是8小時工作制,很少有臨時工會加班的。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同工都沒有,哪來的同酬之說?

第二,臨時工和正式工能同酬嗎?我認為是絕對絕對不能的。當前,編制“逢進必考”的制度還是很公平的,無論是誰都可以去考,雖然縣級事業單位考試會存在人情、關係,但是公務員考試的公平性已經堪比高考,相關配套的制度也已經很完善。既然你臨時工想要有和正式工一樣的待遇,那麼你也可以去參加考試公平競爭呀,相對來說,能夠進單位做臨時工的人,其家庭條件也不會很差,至少能夠保證你有充足的資金和時間精力去備考。

第三,臨時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傷害了誰?其實這個問題我前面一開始就說了,一是對正式工的傷害無疑最大,自己拼死拼活“過五關斬六將”考進了單位,然而有些人憑藉關係進了單位一下子就和你待遇一樣了,換做你,你能心服,你心裡能平衡?二是傷害臨時工,為什麼這樣說呢?其實如果臨時工能夠實現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話,也就向臨時工傳達了一種“不勞而獲”的觀念,有關係,不通過考試就可以享受別人通過考試才能享受的待遇,這對於臨時工自己甚至他的家庭和下一代教育也會產生很大問題。三是傷害了單位,如果臨時工和正式工真的實現了同工同酬,我相信很多正式工對於臨時工的潛在的矛盾就會越來越多,一方面,可能會無形之中在單位形成兩個對立的陣營,不利於單位工作的開展;另一方面,可能會讓正式工產生消極懈怠的心理,這樣單位的整體效率就得不到保障。四是傷害了這個體制和社會,本來編制“逢進必考”這個考試製度已經向外界傳達了一個公平的、正向的理念,那現在這個臨時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話,那這個考試製度本身就已經沒有公平而言了,有關係的人可以不通過考試、不要編制,就可以獲得和正式工一樣的待遇,那還有考試製度幹什麼?浪費社會人力物力財力?對於底層的人來說更好覺得社會缺乏公平、自己前途渺茫了。

希望我的回答對大家有所幫助和借鑑,有更好的想法也可以在下方留言交流。


公考知心人


看到這個問題,讓我想到曾經我與我學生的一次對話。我的這位學生叫穗穗,是做服裝加工行業的。她曾跟我聊過,夏季是工廠趕做手工羊毛衫的旺季,但每到這個時候,工廠的人手都不足,這個時候只能找一些人“幫忙”,也就是所謂的臨時工。而“幫忙”人的價格其實要比工廠正式員工的費用要高一些,而且她們也確實很“搶手”。

於是我問她,為什麼不自己多培養一些呢,這樣不就能省下一筆開銷了嗎?但是穗穗卻說,也就忙這一個多月,沒必要自己招。

其實,這就是問題的所在,我猜想,介意臨時工與正式工同工同酬的人,多半是正式工人吧。臨時工,是具有臨時性的,換句話說就是非常的不穩定,在旺季的時候可能分身乏術,但是到了淡季,可能就無事可做了。

但是正式工就不同了,你在一個穩定的平臺內工作,有成長和晉升的空間。你一邊在為公司創造價值,一邊在公司汲取營養,不斷學習成長。但是臨時工就沒有這麼好的條件,他有所謂的“能力”,但是卻無法保障這種能力能夠一直被使用。所以,還是好好考試吧,這一定是正確的選擇。


周思敏禮儀


怎麼說呢,曾經自己也當過兩年臨時工,待遇差一大截,別人發錢發物,我們沒有!我也抱怨過!也吐槽過,為啥不同工同酬!但也更加鞭策我好好看書考試,先是事業單位上岸,上岸後覺得和公務員待遇還是差,那就接著考,現在公務員成功上岸,待遇什麼的差誰也不差我的!但曾經一起的臨時工同事,還是在吐槽,在抱怨,但就是不付出努力,該吃吃該喝喝,到發錢的時候,聲音就出來了!你說我能說什麼?


小俞123


羽毛的意見簡單粗暴,與其在這裡考慮是否公平的問題,不如拿這些時間和精力去幹點別的,要不然,你一輩子都要去為“公平”兩個字糾結,一輩子都是不公平的那一個。

目前來看,逢進必考,不考試的臨時工沒辦法和正式工相同待遇

儘管從2012年起,各大機關事業單位嚴控編制,不允許再增編進入,但很多單位仍然面臨著勞動力不足的問題。別小看這個不允許增編的規定,這就從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違規進人,也就是說,一個單位總的編制就那麼多,只有老人退下去了,才有可能空出編制,年輕人才能進來。而逢進必考,逢考必嚴,那個曾經靠關係就能幹掉筆試第一名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基本上所有的統一招考都是交給外包機構,不允許單位內部人員參與,總得來說,真的已經很公平了。


在這樣的前提下,如果單位真的很缺人手,沒辦法,只能招臨時工,但保證臨時工工資的經費,多半也是單位自籌,因為地方財政是不負責這部分開支的。而前幾年很多單位還有點小金庫,現在全都沒了,所以,臨時工其實也是越來越不好招,很多單位為了這個問題,也是費了很多心思和口舌。

反正,目前在我們區範圍內,基本上不存在臨時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問題,但歷史問題不算啊。

歷史問題導致臨時工與正式工同工同酬,這個就得看開點

我聽過的最荒唐的一件事是這樣的,A美女的母親在10多年前是一個shangfang戶,由於她所在轄區的領導沒有辦法,後面就和她談,要怎樣才能息訴罷訪,A美女的母親直接提了個意見,給A美女安排工作。

當時的領導的確答應了,前提是那個時候機關單位進人還不是逢進必考。等A美女進了單位以後,各種風流韻事頻頻發生,紅袖善舞,憑著自己的姿色和豁出去的勇氣,幾年時間,就捯飭了一個正科。

A美女現在的地位,在基層單位幾乎是無人能撼動了,新來的人都不知道這段歷史,只有幾個老人知道,也只是作為私下的談資,畢竟A美女還是他們的領導。

所以,這種事,作為考試進去的人,你就得看開點,你一沒有背景關係,二沒有進獻自我的勇氣,就別跟別人比了。你越是想不開,越是和自己過不去,社會上不公平的事情太多了,誰又能當得了包青天呢?

未來也不太可能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了

今年6月1日,《新公務員法》頒佈,其中一大亮點就是實行了職級並行,多年前一直被詬病的基層公務員又苦又累。待遇又太低的問題得到了一些改善。也就是說,曾經如果是科員,一輩子都是科員,幹得再多退休以後也是科員待遇;現在就不一樣了,即使一輩子沒有晉升,等到一定年限,也可以享受高一級別工資待遇,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給人一些信心。

都說公務員不好乾,要麼情商高,要麼心大,其實這句話真是話糙理不糙。其實我們大多數都不善鑽營,在體制內搞不好各方面的關係,也是很難往上爬的,那麼,不如干好自己的本質工作,對得起自己拿的那份工資,對得起國家和人民的信任,其他的交給時間。

心大一點,不攀比,不計較,你的幸福指數,其實比體制外的很多人都要高多了。我是從體制外進來的,我知道外面的環境也不好混,與其去花費更多的時間埋怨,不如做點有意義的事情,讓自己的人生充實起來。你自己過得好了,自然就不會盯著不公平現象想不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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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羽毛兒


按勞分配,同工同酬,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是勞動者憑自己能力取酬的原則,也是勞動關係發展的方向。同工同酬,在所有情形下都是正確的,同一崗位同一待遇,不分年齡、身份、民族、性別,也不分地域。

單位設崗,如果都能在同一類崗位認真負責地工作,能完成工作任務,考核合格,證明都能承擔得起工作責任,就應該獲得同樣的報酬。不能說有人是招聘進來的,有人是分配進來的,有人是通過其他途徑進來的,而只有你是考進來的,只有你進入單位的程序最艱難、最公平,那麼你就應該享受比別人更高的收入和待遇。進入崗位的手段不同,只代表了過去的一個過程,對工作好壞並沒有什麼直接影響。在每一個階段認真努力工作,才是決定發展的關鍵因素。

考進來只代表了一段經歷,不能因為自己文化程度高,專業資質更厲害,就可以躺著不用幹活,靠著以往的經歷就可以換飯吃。高分低能的現象並不少見,理論和實踐想結合,也需要時間的積累和後天更多的努力。如果起點比別人高,掌握的知識比別人多,還拿著和別人一樣的工資,自怨自艾,更應該問自己為什麼後天不再努力,而不是嚷嚷不公平。即使別人是“拼爹”,你是拼自己,也不是你抱怨的理由。抱怨換不來公平對待,只有一直努力向上,出路才會更廣。


職言管語


不公平,臨時工都是關係戶,憑啥上學時不努力,靠關係也能拿有編制的工資!


龍騎士925


題主,你的思想站在你的立場很正常,優越的人哪怕是做同一份工作,待遇都必須比別人高。

然而,如果不同工同酬,既得利益者如果是政策制定者,那麼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他們會………,最終的結果就是階級對立。

官僚階級和非官僚階級。

新中國花了幾十年的時間打破階級對立。

所以,題主你的思想實現起來很危險。

總結:

同工同酬好處:用人便宜,遏制腐敗,保障大眾,提高用人素質,保障就業率,提升經濟……………等等。

至於壞處:有編人員不高興。


山丘15455385


臨時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能的。即使是同工同酬,對正式工而言,也是不公平的。


一、臨時工只是從事一些臨時性、輔助性工作,並不能代替正式工。


在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臨時工,是為了輔助正式工開展工作,工作內容主要是一些簡單的工作,比如辦公室工作、機關黨建等。而一些重要的工作,臨時工是無權進行的。


公安系統的輔警,就是臨時工的代表。根據規定,輔警平時外出開展執法工作,必須有正式警察帶隊,這樣,才能合法。如果輔警單獨外出執法,這是嚴重違法規定的,程序不合法。


因此,臨時工,並不態完全代替正式工來開展工作。對於一份具體工作,雖然工作並不難,也不累,不管是臨時工還是正式工,都能夠做好,也能做得很優秀,但是,由於身份不同造成的差異,使得臨時工無權從事一些工作。


從這一點來說,臨時工是永遠也無法替代正式工的,同工同酬不會實現。


二、臨時工和正式工所承擔的責任不同,同酬從何談起?


眾所周知,在行政事業單位,權力和責任是相對等的。你行使權力,就必然要承擔責任。


臨時工的工作,很大程度上是代替正式工行使權力,是正式工的幫手。臨時工行使的權力,來自正式工。當臨時工在行使權力過程中,出現了問題,應該承擔責任的時候,通常是需要正式工來具體承擔這份責任。問責、受處分,應該是正式工。


因此,臨時工作雖然工作了,但是責任和壓力卻是在正式工的身上。同樣的工作,不相同的責任,如何能夠同工同酬?


三、招聘臨時工,就是為了節省成本,方便用人。同工同酬了,勢必增加成本。


單位之所以招聘臨時工,就是為了緩解正式工不夠用的矛盾。之所以通過使用臨時工來解決用工荒,就是因為臨時工成本低。一個臨時工的成本,通常是比較低的。就我單位的臨時工而言,單位每個月花在臨時工身上的錢,差不多是5000元,這已經包括了所有的費用。這5000元,勞務公司留一部分利潤,到臨時工手中的錢,就很少了。


作為一個正式工,人工成本是比較高的。我到手的工資是4400元,五險一金扣了1000多元。在五險一金方面,單位還要多支付1500元左右的成本。當然, 還要包括一些培訓費等等,正式工的成本是比較高的。


在單位不能自主招聘正式工的前提下,使用臨時工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既能節省成本,又能解決問題。


四、公平問題,很難界定。


現在,很多臨時工的招聘,並不是通過託關係、找門路能夠解決的。現在通用的做法是,通過人力資源公司,公開選聘一些臨時工。臨時工招聘的程序和公務員招聘是相同規定,內容相同,程序嚴格,要求一點沒放鬆。


同樣是考試進入的,即使是同工同酬,那也不存在公平問題。都是公平競爭進入的。


綜上所述,我認為,臨時工與正式工同工同酬是不可能的,幾乎不會成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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