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紀檢監察報丨芷江:深化以案為鑑以案促改

日前,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縣紀委監委成立調研組,對如何做深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開展專題調研。

調研發現,當前基層在深化以案為鑑、以案促改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存在應付心態。一些非發案單位對做深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重要性認識不足,對以案為鑑、以案促改工作應付了事,沒有從“查處一案、整改一方”角度深入剖析整改,問題整改避重就輕、避實就虛。一些黨員幹部在推動以案為鑑、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態化上積極性不高,工作落實存在交差現象。二是嚴肅性有效性不足。一些單位針對具體案例查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建議等沒有落在制度上行動上,存在“口頭通知”“口頭彙報”現象。個別基層紀檢監察機關重審查調查輕教育整改,對發案單位提出意見建議後,缺乏後續跟蹤、監督落實和效果評估。

針對問題,調研組提出以下建議。一是構建規範責任體系。進一步明確以案為鑑、以案促改工作的實施方式、落實效果和責任追究等事項,實行問題整改銷號制度。二是精準推動教育整改。從提高教育針對性和整改有效性的角度出發,甄選典型教育案例,圍繞重點環節和責任落實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成因、發案單位和崗位共性特徵,找準問題癥結、監管漏洞和廉政風險點,舉一反三、建章立制。三是嚴格考核制度。制定科學完善的考核制度,明確抓好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中各級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責任以及各職能部門所負責任,對失職失責、落實不力、敷衍整改的,嚴肅問責,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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