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者,疫情期間公司發來瞭解僱信息,怎麼辦?

隱身小小



孫少俠


嗯,這個問題我也碰到了。

首先,老闆說公司解散了,這是他說的,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宣佈破產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資標準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最後,即使企業破產,也應當支付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等。

所以,你第一步應該跟你的老闆協商,拿到錢是首先任務,如果協商不行,那就尋找法律援助。一般企業老闆都賴不掉,只是錢多少的問題。

第二,房東那邊,你應積極跟房東溝通並說明自己目前所遇到的困難,人心總是肉長的,多溝通幾次,也許會有轉機。

目前階段,我不建議你留在北京。呆在家裡,或者在家附近找個工作,解決吃飯問題,再作打算。


木頭弟


一件事看清了老闆,看清了自己能力,壞事也變好了!人有時候不逼自己一把,很難超越,這就是機會思維


Wanda


本人在上海,昨天公司高層剛剛開完會,也確定了裁員計劃和名單,疫情之下,需求萎縮,使很多公司不堪重負,我雖心痛,但很無奈。

諮詢了周邊朋友的公司,也出現了類似情況,裁員、降薪,幅度很大,公司解散也屬迫不得已,但作為被解僱的員工,該爭取的利益還是要儘可能的爭取,主要包括三個部分,第一是疫情期間的薪水、獎金,第二是疫情期間的社保公積金,第三是解僱後的賠償,公司找理由不給,可直接勞動仲裁,不必拖沓,這是作為員工應得的部分。公司有公司的困境,員工有員工的難處,只能互相理解,互相體諒。

降低要求,積極尋找新的工作機會,爭取儘快再就業,待疫情過去,相信公司會給出公正的待遇。

除此之外,考慮迴歸老家,作為一個在外漂泊近20年的我,越發覺得老家更像人過的日子。


我叫一片紅


目前這種情況解僱很正常,企業有自身的考慮,你也要想得開,可以重新考慮新工作,如果你確定企業違反勞動法,你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你們之間的問題,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張玉生環遊記13801242


隨緣!無論是否疫情期間,失業很正常,恰是人生必經之事,多總結得失,整裝再出發!


靜慈70後


理解萬歲吧!


給生活添油加醋


涼辦


悟道悟空悟天


已經復工復產了,工作崗位越來越多,相信你很快就會找到工作


張立傑傳書法


這個可以留證據法院起訴他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