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縣關於規範境外人員返多隔離措施的通告

為有效防控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向我縣傳播蔓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防範境外疫情輸入的公告》有關要求,現就做好有關防範境外疫情輸入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來多人員(外籍人員和回國中國公民,含港澳臺人員),必須提前、主動、如實向目的地所在社區(村)或單位申報身份信息、聯繫電話、所在國家、返程日期、所乘交通工具、14天內行程、健康狀況、入境目的等信息,入境時按規定如實填寫《信息登記卡》;境外來多人員的家人親友及接待單位、旅店負責人在掌握相關信息後,要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或所在地指揮部上報相關情況。


二、所有境外來多人員到達後,需到定點賓館(龍澤苑賓館1-18號樓)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


三、14天內來多人員尚未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要立即向所在社區(村)報告,執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各行政事業單位、用工企業和廣大群眾獲知境外來多人員隱瞞境外旅居史或未採取隔離措施的,可向所在社區(村)或撥打110報告。


四、所有境外來多人員,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住宿收費標準為200元/天,伙食費按市場價收取,由本人自理。


五、各地、各單位要按規範要求落實境外來多人員的管控措施,提供相關服務,嚴防漏管失控。


六、境外來多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未主動、如實申報相關信息或不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施行。


多倫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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