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关于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第19号)

关于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第19号)

广大市民朋友:

为避免疫情期间人员扎堆集聚,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现将疫情期间暂停清明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即日起,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暂停各类集体公祭、集中生态骨灰安葬等群体性活动。

提倡市民朋友采取家中祭祀、网上祭祀等方式来缅怀先祖、寄托哀思。清明期间,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将免费代为集中祭扫,共同敬献花篮、花圈。请广大市民朋友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湖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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