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房產更名要交契稅嗎?夫妻間房產更名辦理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內,原歸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土地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不需要繳納契稅;原歸夫妻雙方共有的房屋、土地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不需要繳納契稅;原歸夫妻雙方共有的房屋、土地進行共有份額比例調整的,不需要繳納契稅;即婚姻存續期內,夫妻之間的房屋、土地權屬“加名”、“減名”、“換名”或變更共有份額的,都享受免徵契稅優惠。


  離婚時,對共有的房屋辦理更名手續也可免徵契稅,因為離婚夫妻財產分割是房屋共有權的變動,並不是房屋產權的轉移行為,不在徵收契稅的範圍裡,所以可以免徵。


  夫妻間房產更名辦理


  如果二人還存在夫妻關係,那麼根據有關規定,只要滿足以下三種條件,夫妻間房產更名是不用繳納任何稅費的。


  1、其中一人具有原房產擁有權,而如今只是需要向對方過戶或者增加另一方的名字作為共有產權人。


  2、夫妻雙方共同擁有該產權,如今需要過戶給另一方。


  3、夫妻雙方共同擁有該產權,現在只是更改雙方產權的比例。


  雖然,在這三種情況下辦理更名手續不要要其他費用,但是會根據相關規定收取更換房產證的工本費。


  如果要辦理夫妻間房產更名,必須在擁有該房產的房產所有權證,夫妻二人必須同時在現場。之後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根據房屋性質提交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如果是房改房的話,必須有原售房單位的證明,並且要寫清楚變更原因,如果是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需要夫妻寫變更申請書並寫明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房產夫妻間的更名不用繳納相關的契稅,但是如果房子的房貸還沒有還清,是無法進行產權更名的,必須要等到貸款還完以後。如果是在婚內進行產權更名的話,該房子還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夫妻之間的產權變更是沒有必要根據買賣的方式來變更產權人的。


  如果雙方是在還沒有領取結婚證之前或者是已經解除婚姻關係後進行產權更名的話,在房產證上是不能直接填寫對方名字的,只能以贈予的方式進行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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