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的戰'疫'模範"推選活動開始啦!快來推薦你身邊的那個"TA"

近日,自治區《在全區各行各業各條戰線廣泛開展“我身邊的戰‘疫’模範”推選活動的實施方案》正式印發,根據方案,推選活動將分為四個階段,按照不限行業、不限職業、不限身份、不限年齡的原則,各基層推選單位不受名額限制,實現應推盡推。


組織推選階段

1.成立工作機構。各地各部門(單位)要把開展“我身邊的戰‘疫’模範”推選活動擺上重要日程,成立專門推選工作機構,及時制定下發推選方案,明確工作階段、任務及要求,切實加強對推選工作的組織領導。

2.廣泛宣傳動員。各地各部門(單位)要按照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的統一部署,制定宣傳工作方案,抽調專人負責,開闢宣傳專欄,把宣傳融入推選全過程,邊推選、邊宣傳、邊學習,推動在全社會形成人人推模範、人人學模範、人人做模範的濃厚氛圍。

3.暢通推選渠道。各地各部門(單位)要按照不限行業、不限職業、不限身份、不限年齡的原則,要求各基層推選單位不受名額限制,應推盡推。在開展組織推薦的同時,廣泛發動群眾推選。各市、縣(區)和區直各部門(單位)、駐寧部隊於3月18日前公佈推選電話、電子郵箱、通信地址,安排專人負責,接受社會各界群眾推薦。

4.組織初步核查。各地各部門(單位)在廣泛推薦的基礎上,綜合運用信息梳理、走訪瞭解、徵求意見、綜合研判等辦法進行核實,並依據推選範圍、條件、業績貢獻、影響力大小等進行分類、排序。

5.報送推選對象。鑑於目前疫情防控工作仍在進行中,推選結果分階段報送。第一階段,各地各部門(單位)於4月20日前先報送一批本地本部門(單位)推選出的先進典型。第二階段,待全區疫情總體形勢平穩後,按照自治區推選辦通知要求,及時將新推選出的先進典型再逐級上報。


考察審核階段

推選工作採取自下而上、逐級考察審核。各地各部門(單位)推選機構要及時會同紀委監委、組織、人社、衛生健康、公安等相關部門,在不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適時組織考察審核。考察審核工作可採取多種靈活簡便的方式,堅持重在工作實績和事蹟,重點考察推薦對象在疫情防控中的現實表現。

自治區推選辦將在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推選基礎上,會同自治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結構比例、數量分佈和分級分類原則,對擬確定的自治區級表彰對象進行考察。


審定公示階段

各地各部門(單位)推選對象經黨委(黨組)會議審議後,通過多種形式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上報。

自治區推選辦在考察審核的基礎上,研究提出報請國家、自治區表彰的模範集體和個人建議名單,提請自治區黨委常委會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後,在自治區主要新聞媒體公示。


表彰獎勵階段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自治區推選辦從自治區擬表彰對象中擇優推薦上報,接受黨中央、國務院表彰。同時,報請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召開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表彰大會,對自治區級模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表彰獎勵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對授予“我身邊的戰‘疫’模範”集體頒發獎牌,對模範個人頒發證書、發放獎金。

自治區表彰會後,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自上而下,壓茬表彰,同一對象不重複表彰。各地級市和區直有關部門經自治區推選辦同意後,可以組織對本市本系統的人選進行表彰;各縣(市、區)報請地級市推選辦同意後,可以組織對本縣(市、區)推選的人選予以表彰。


考察審核方式

審核堅持突出實績導向,重點審核推選對象在疫情防控一線表現,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徵求相關部門和幹部群眾意見,特別要徵求相關知情者的意見,確保全面、真實、準確瞭解推薦對象的實際情況。

●對於擬推薦國家和自治區級表彰的模範對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考察審核。

●對於擬由市、縣(區)和區直有關部門表彰的模範對象,簡化審核流程,重點審核典型實績,邊推薦、邊審核。

●推選對象為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領導幹部的,應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徵求紀檢監察、組織、公安、衛生健康部門意見;

●對於推選的社會自由職業者,應徵求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鄉鎮(街道)、村(社區)意見。

●推薦人選名單還應徵求同級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和自治區督導檢查組的意見。


自治區推選辦電話:(0951)5690513 5099287

諮詢電話:(0951)5099096 5099242

舉報電話:(0951)5099292

傳 真:(0951)5099264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