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華人加入別國國籍都是怎麼“宣誓”的?大家都有什麼看法?

幾句話26


外國公民入籍美國應附合美國入籍的一切條件獲得批准後需宣誓效忠美國,在此附上入籍美國的誓詞。

“我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國家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我將真誠的效忠美國,當法律要求時,我願為保衛美國拿起武器,當法律要求時,我願為美國作非戰鬥性質之軍事服務,當法律要求時,我會在政府官員指揮下為國家做重要工作,我在此自由宣誓,絕無任何心智障礙,藉口和保留,請上帝保佑我"。

入籍美國就必須宣誓效忠美國維護美國的一切利益,必要時拿起武器為之戰鬥,可見當某個中國公民拋棄母國自加入美國籍始,他就與中國毫無瓜葛,甚至必要時會成為中國的敵人而再所不惜!也許會有人說宣誓詞只是個形式是走個程序,但你拋棄了中國國籍背棄了祖國母親,你加入了他國成為了美國公民,甚而當眾宣警承諾效忠他國必要時將拿起武器,你會與祖國戰鬥嗎?背棄祖國甚至不惜成為祖國的敵人,這與背棄父母家庭認他人作父沒什麼兩樣!是極端自私與可惡的!


wang_H



夢探


不是中國戶口本,在我心裡不是華人,因為他們戶口本是外國,所以我他們是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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