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华人加入别国国籍都是怎么“宣誓”的?大家都有什么看法?

几句话26


外国公民入籍美国应附合美国入籍的一切条件获得批准后需宣誓效忠美国,在此附上入籍美国的誓词。

“我完全放弃我对以前所属任何国家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资格及忠诚,我将支持及护卫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对抗国内和国外所有的敌人,我将真诚的效忠美国,当法律要求时,我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当法律要求时,我愿为美国作非战斗性质之军事服务,当法律要求时,我会在政府官员指挥下为国家做重要工作,我在此自由宣誓,绝无任何心智障碍,借口和保留,请上帝保佑我"。

入籍美国就必须宣誓效忠美国维护美国的一切利益,必要时拿起武器为之战斗,可见当某个中国公民抛弃母国自加入美国籍始,他就与中国毫无瓜葛,甚至必要时会成为中国的敌人而再所不惜!也许会有人说宣誓词只是个形式是走个程序,但你抛弃了中国国籍背弃了祖国母亲,你加入了他国成为了美国公民,甚而当众宣警承诺效忠他国必要时将拿起武器,你会与祖国战斗吗?背弃祖国甚至不惜成为祖国的敌人,这与背弃父母家庭认他人作父没什么两样!是极端自私与可恶的!


wang_H



梦探


不是中国户口本,在我心里不是华人,因为他们户口本是外国,所以我他们是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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