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丨自治區檢察院“防疫”期間快速辦結一起重大涉黑惡案件

2020年2月21日,自治區檢察院受理了公安廳移送起訴的張某等12人重大涉黑惡案件。該案系中央督導組掛牌督辦的重點案件,自治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辦案團隊收案後迅速分工審查辦理,在兩日內審查了48冊卷宗、20餘張光盤。經審查發現公安廳移送的法律文書和部分證據存在大量瑕疵問題,辦案組通過電話指導公安廳的辦案人員修改法律文書、補充移送16份證據材料。


關注丨自治區檢察院“防疫”期間快速辦結一起重大涉黑惡案件


由於案件涉案人數眾多,在押人員羈押場所不同,且有部分取保候審的嫌疑人,“疫情”防控期間看守所封閉管理,如何確保在法定期間內向犯罪嫌疑人送達權利義務告知文書,成了辦案難題。辦案組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的規定,採用多種形態開展工作,對羈押在自治區級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委託駐自治區看守所檢察室代為宣告送達;對羈押在呼和浩特市級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委託市看守所代為宣告送達;對異地羈押的犯罪嫌疑人通過遠程視頻提審方式宣告送達;對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通過視頻對講、電話宣告、定時領取等方式送達法律告知文書,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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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組克服“疫情”給案件辦理帶來的諸多不便,僅用18天便辦結了該案,形成了1.3萬字的審查報告。自治區檢察院與自治區高級法院會商後,根據訴訟管轄的規定,依法將案件交辦到對應的分市院審理,並派出司法警察專車長途送達案件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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