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为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法新融媒讯(记者/常俊伟 通讯员/张帆)3月16日,郑州中院召开专题党组会,学习贯彻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进行了安排部署。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并对完成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进行了具体安排。

郑州中院:为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李志增院长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推进落实。要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乘势而上,要全面对标,博采众长,不断研究推出新的工作举措。二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牵头部门要抓好计划实施、抓统筹协调,各相关庭室要进一步细化举措、主动作为,逐项抓好落实,做到任务共担、工作联动、服务协同。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部署、抓推进、抓督办。要坚持务求实效,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依法维护企业权益,服务实体经济,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持续优化郑州市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下一步,郑州法院围绕畅通立案渠道、强化节点管理、增强执行联动、深化府院联动、强化繁简分流、加强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加强“一网通办”大平台建设、强化司法公开等方面制定精准措施,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着力解决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密切相关的营商环境指标中存在的难点、堵点,提升各项评价指标成绩,为郑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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