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意大利女留學生隔離期間要求喝礦泉水,並要求保障“人權?

寂靜黎明v


你在中國,要求我們保障你得人權。那麼你提這麼多要求,志願者的,醫護人員的人權怎麼保障?中國政府首先要保障中國人的人權,然後再儘可能的保障你意大利人的人權!隔離你,是保護你的生命,更是保護14憶中國人的生命和人權!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


那個楊先生


首先,祖國是所有中國人(當然包括海外遊子)的母親!無論中華兒女在世界各地有難了,祖國是他們最安全最可靠的避風港。母親有有難,中華兒女在全世界各地以各種方式、力量支援、聲援,出錢出力!這次國內疫情暴發,缺口罩缺防護服缺醫療用品。遊子們冒著被感染的風險,捜盡世界各地以各種方法方式運送回國。今天,遊子們有難了,第一時間想的就是回到母親的懷抱去,到最可靠的港灣去。極個別人一時不能習慣某種生活與飲食習慣,討要幾瓶礦泉水喝怎麼了?惹上誰了要這麼個大張旗鼓的聲討?不知大家還記不記得有一航班回國,全機無一客人,每個座位上都放著海外兒女們送來的醫護品?這情景看哭了多人?昨日的恩今天就忘了?這是國人該做的?一兩個人想要喝礦泉水給他就是了,多大的事?人家也沒說白喝不給錢,那位警察同志只要一句話; 好,我盡力安排。什麼事都沒有了。何必那麼個盛氣凌人?我不知那樓隔離了多少人,幾千?幾萬?好呀,都喝礦泉水豈不帶動了些許經濟?礦泉水公司會感謝你的,隔離人員會讚美感謝你們的。你煩燥聲音大,隔離人員也煩燥聲音大,不就吵嘴了?你工作人員忙不過來自有送水工,門進不去放門口總可以吧?人權?不好評論?公道自在人心!


隨緣8387744284325


說實話,這種人可以說是無可救藥了,本來,就憑你黑頭髮、黃皮膚,就算你內心不愛中國,就算你加入了外國籍,成了一個假洋鬼子,但你現在是在中國,你也該低調一點,學學中國的法律法規,更要學學中國人的為人處世和傳統美德。也許在國外呆了幾天,真把自己當成洋人了,自以為洋人應該高人一等,自以為外國人講人權,國外是人間天堂,那你幹嘛不在天堂享受跑到中國來呢?一個對自己的國家不愛、不尊重的人,不管走到哪裡,都會讓人討厭。


方圓天地72281423


回來就回來唄,別給祖國添亂好嗎?不要把西方的膚淺的所謂的“人權”拿到東方來顯示你的無知與自私!馬克思說“理想的社會主義社會是個按需分配得社會,在那裡人們除了學習就是為人民服務”。就像一首歌唱的“只要人人都獻出一份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這才是我們想要實現的社會主義,而不是西方的人人自私自利的,貪圖享樂的社會!


lai76483329


沒有素質,沒有修養,沒有教養。

覺得自己是留學生就了不起了嗎

還是想要讓自己火一把蹭流量呢

這種人真的不配說自己是中國人

不知道從小是怎麼被教育出來的。

她總以為自己多金貴

殊不知在別人眼裡自己是多麼的無知

希望她的父母好好教育她吧


留學李玲芬老師


外籍華人在現階段回國避難,我們可以接收,也應提供醫療服務,但是,不遵守我國法律法規的,依法處理。留觀、隔離、治療費用也得自理。

外籍華人(應該是外國人,稱之為外籍華人是為了區別於其他外國人)當初拋棄了自己的祖國歸入外籍,現在從海外回來,他們中的極少數滿口人權,滿身傲嬌,自以為優人一等。從深層次看,這種自以為是的人實質上還是瞧不起我們中國。這種人品,讓人不齒!


E挑燈看劍


這是挾洋自重,以為從國外回來,在同胞面前可以顯擺,口口聲聲人權,欺壓工作人員,她只不過是數典忘祖的洋奴罷了,既無知又傲慢,令人鄙夷。


船長1960


三天沒喝水確實是太嚴重了。

喝水是基本生存要求,至於是礦泉水還是白開水,應該多相互溝通。這應該只是溝通的問題,沒必要上綱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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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人回覆,有含沙射影咒我被雷劈的,有讓我去送水的,我想多說兩句。

各人生活習慣不同。

我們處在這個環境裡能接受,別人未必生於這個環境。如果她勉強能接受當地提供的燒水壺白開水,也不至於渴三天。

我覺得沒必要揪住別人想喝礦泉水而不放,何況還是個學生。新聞炒作,各位責罵,至於嗎?


Star15321


那裡來的回那去,那裡有礦泉水,那裡有“人權”。可以這麼說,離開祖國的庇護,無論你走到哪裡,也會啥也不是!在危難面前,舉國家之力,全民齊心抗疫,她在外國待不住了,回國避難,你拿國家當啥,任你予取予舍?濺人雖少,但無處不在,按規矩,讓她費用自理!如有違犯防疫法規,該拘就拘!


荒草野蒿藏狐兔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明確規定,強制隔離的,地方政府應當保障其生活,礦泉水不是奢侈品,誰強制隔離她,誰給她提供生活所需。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三十九條

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施:(一)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二)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醫療機構發現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人,應當根據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醫療機構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消毒和無害化處置。

第四十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傳染病疫情或者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施:(一)對傳染病疫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根據調查情況提出劃定疫點、疫區的建議,對被汙染的場所進行衛生處理,對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並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二)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對疫點、疫區進行衛生處理,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並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採取措施;(三)指導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施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傳染病疫情的處理。

第四十一條

對已經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隔離措施,並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接到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即時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上級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決定的,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解除隔離措施。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隔離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佈。

第四十二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二)停工、停業、停課;(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五)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上級人民政府接到下級人民政府關於採取前款所列緊急措施的報告時,應當即時作出決定。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佈。

第四十三條

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佈本行政區域部分或者全部為疫區;國務院可以決定並宣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區內採取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緊急措施,並可以對出入疫區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實施衛生檢疫。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但是,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幹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疫區封鎖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佈。

第四十四條

發生甲類傳染病時,為了防止該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及其乘運的人員、物資傳播,可以實施交通衛生檢疫。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四十五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根據傳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國務院有權在全國範圍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權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集人員或者調用儲備物資,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緊急調集人員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合理報酬。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能返還的,應當及時返還。

第四十六條

患甲類傳染病、炭疽死亡的,應當將屍體立即進行衛生處理,就近火化。患其他傳染病死亡的,必要時,應當將屍體進行衛生處理後火化或者按照規定深埋。為了查找傳染病病因,醫療機構在必要時可以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對傳染病病人屍體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屍體進行解剖查驗,並應當告知死者家屬。

第四十七條

疫區中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或者可能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物品,經消毒可以使用的,應當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進行消毒處理後,方可使用、出售和運輸。

第四十八條

發生傳染病疫情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派的其他與傳染病有關的專業技術機構,可以進入傳染病疫點、疫區進行調查、採集樣本、技術分析和檢驗。

第四十九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供應單位應當及時生產、供應防治傳染病的藥品和醫療器械。鐵路、交通、民用航空經營單位必須優先運送處理傳染病疫情的人員以及防治傳染病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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