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監督檢查流程進一步優化


北京市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監督檢查流程進一步優化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大對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參建企業的服務力度,提高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監督檢查效率,日前,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明確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期間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京建發〔2020〕43號)。《通知》明確,在確保質量安全的前提下,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僅開展一次質量安全監督檢查。

《通知》強調,區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在建設單位辦理取得施工許可手續後,各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及時編制監督工作計劃,取消質量安全首次工作交底會,在施工過程中僅開展一次監督檢查,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天。監督檢查時,委派2名以上監督人員根據項目類型、施工進度以及技術特點確定監督檢查時間,重點抽查執行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工程實體質量以及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並形成檢查記錄,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公示處罰信息。

《通知》要求,各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切實轉變思想觀念,主動擔當、靠前服務,以企業需求為導向,以保障工程質量為底線,進一步提高服務意識,主動對接工程參建單位,推動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存在困難,確保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通過非見面方式高效解決施工過程存在的共性問題,動態掌握工程底數,跟蹤工程進度,實行“一對一”跟蹤服務,確保每項工程“專人負責、專人跟進、專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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